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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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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晚报

不看身份证,只量身高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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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文化       上一篇    下一篇

  如今的孩子过十八岁生日,蛋糕蜡烛摆上,礼物拆开,在朋友圈里再晒上一圈,热热闹闹宣告自己“正式成年”。
  可要是穿越回秦朝,你想证明自己是个成年人,把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全拍在桌上——对不起,人家压根不认这个。官府的人只会斜着眼打量你一番,然后从身后不紧不慢抽出一根竹尺:“来,站直了,量量。”
  你没听错,秦朝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标准,不是看岁数,而是量身高。这事儿听着像开玩笑,但考古挖出来的竹简上,可是写得清清楚楚。
  两千多年前的秦朝,户籍制度刚刚起步,很多老百姓连自己哪年生的都说不清楚,官府登记年龄更是难上加难。与其跟这些糊涂账较劲,不如来个简单粗暴的法子——量身高。
  那这根竹尺上的“标准线”画在哪儿呢?根据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简·仓律》,上面写得明明白白:“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高五尺二寸,皆作之。”
  意思就是说男性身高六尺五寸以上,女性身高六尺二寸以上,官府就默认你“成年了”,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该服的徭役一天不能躲,该负的法律责任一点不能免,没有“我还小”这一说。
  六尺五寸是多高?
  秦朝的一尺约合今天的23.1厘米,算下来,男性大约1.5米,女性大约1.4米。搁在今天,也就是小学五六年级孩子的个头。可在那个人均营养跟不上的年代,能长到这个个头,已经是顶天立地的大人了。
  有意思的是,这根竹尺上,其实刻着两道红线。一道在六尺五寸(男)和六尺二寸(女)的位置——也就是“标准线”。另一道红线在六尺,大约1.38米的位置。这是条“警戒线”,达到这个身高,虽然还算未成年人,但已经开始承担部分责任了,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答问》里就记着这么一个案例:“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
  也就是身高不满六尺的人犯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倒挺温情——和今天的“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有点相似。
  于是你可以想象这么个画面:一个秦朝小个子犯了事,被扭送到官府,他不慌不忙往那儿一站:“官爷,您量量,我还差两寸呢!”——理直气壮得很。
  然而法律也分情况,要是这小个子虽然身高不够,心眼儿却不少,犯了杀人放火的重罪,官府也不会完全不管。只不过处罚会比成年人轻些。
  大家都知道,秦朝经常搞大工程——修长城、修驰道、修皇陵,哪儿哪儿都要人。那么问题来了:谁去干活?标准还是“量身高”。官府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你长到这么高了,就该干活了。
  男子到了“傅籍”的年龄,也就是身高达到六尺五寸以上,就得去官府登记注册,正式进入国家的“劳动力储备库”。从那天起,修长城有你,戍边疆有你,运送军粮也有你。
  可要是你个子还差一点儿呢?也别高兴太早。要是赶上特殊时期——比如秦始皇催着修陵墓了,或者边境打仗缺人手了,官府也会征调那些身高六尺左右的半大小子去干活。只不过干的不是一线重活,多是后勤保障之类的差事,比如喂马、做饭、运送物资。
  后来,秦始皇可能觉得这法子太粗糙。于是,秦王政十六年(公元前231年)他下了一道命令:“初令男子书年。”(《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让所有男子开始登记年龄。这项政策大大完善了先前的户籍制度。
  一直到西汉初期,这套“身高定成年”的制度才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当时的法律明确规定,以年龄为准:十七岁负完全刑事责任,二十岁正式“傅籍”服徭役。从此,中国人“成年”的标准,从一尺一尺地量,变成了一年一年地算。
  可话说回来,秦朝人为什么不直接用年龄呢?其实除了户籍制度不完善,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在物资匮乏的古代,身高本身就是生存能力的象征。一个能长到六尺五寸的人,说明他吃得饱、长得壮,有体力干活,有能力打仗。在官府眼里,这样的人就算“成年”了,可以开始为国家效力了。虽然这个标准很简单粗暴,却也比较实用——毕竟那个年代不大需要文凭,不大需要技术,需要的就是一把子力气。
  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早就不用量身高来定成年了。过了十八岁生日,你就可以办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身份证,上面印着你的出生日期,精确到天。从那天起,你可以考驾照、可以投票、可以独自签合同——因为法律规定,你成年了。既然成年了,那就应该扛起自己的人生去打拼了。

□马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