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明白社保“第六险”的方方面面
日期:03-2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25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此举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局部试点正式转向全国推行,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关键一步。
制度定位
社会保障“第六险”
破解失能照护难题
继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长护险来了,什么是长护险?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后的又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长护险被视为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的关键民生举措。
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亿,其中失能老人约3500万。为他们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兜底”,让万千家庭“减负”,全社会普遍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多次进行重点部署,为破解失能照护难题指明方向。“十五五”规划纲要再次明确,“推行长期护理保险”。
从首批15个试点城市率先探路,到国家试点扩围至49个城市全面实践,当前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覆盖约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基金支出超千亿元。
建设原则
全面部署 全民覆盖
《意见》从确立统筹城乡的政策制度、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实施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明确了长护险制度建设的五项基本原则:
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逐步实现全民覆盖。
统筹城乡: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来自农村或城市,均从同一基金池中享受待遇。
公平统一:不同统筹地区之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统一,促进地区间责任与保障水平相对均衡。
安全规范:强化制度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
保障对象
起步阶段
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意见》明确,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完善,国家层面统一研究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并根据基金支出需求动态调整费率。
服务与支付
不设起付线,服务项目全国统一
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就是为确保专款专用,使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国家医保局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将重度失能人员迫切需求的36项服务纳入长护支付范围,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吸痰、导尿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统一规范了服务项目的名称、内涵、代码,在服务操作要求、服务人员和服务时长等方面都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确定享受的具体服务项目。
在支付标准方面,长护险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相结合,其中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根据意见,职工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的报销比例分别约为70%和50%,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参保待遇。对于城乡居民与单位职工缴费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的报销比例可有所差异,体现权责对等。
筹资机制
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多元渠道共担
《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
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退休人员: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
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过渡到0.3%左右,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参保政策。
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护险的个人缴费。
服务形式与申请流程
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全国流程统一
目前,长护险服务主要分为三类形式:
居家护理:由定点机构派员上门提供服务;
社区护理:在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接受非全日照护;
机构护理:入住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接受全日照护。
考虑到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在基金支付上向居家和社区护理倾斜。
在申请办理方面,参保人或其家属可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或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并递交身份证件、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等材料。失能状态一般需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国家层面已统一全国经办流程、文书表单及信息系统,实现申请流程、评估标准、信息采集的全国统一,便利跨区域服务与异地待遇享受。
实施路径与时间表
3年基本建成,2028年底前全面过渡
《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健全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与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体系。制度从市地级统筹起步,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省级统筹。
对于原有试点地区,《意见》要求调整完善政策,逐步向国家规定靠拢,到2028年底基本完成过渡。目前,长护险制度已覆盖约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基金支出超千亿元。
从破冰试点到全面建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正让“体面老去”从愿景走向现实,为亿万家庭减轻照护负担,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标注新的文明刻度。
据新华社、央视一套
链新闻
山西全面推行国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山西省医保局办公室日前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标准》,要求各统筹区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此举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全面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全省失能人员及家庭将迎来更公平、更科学的长护险待遇保障。
《标准》对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和评估结果判定作出规定。其中,评估指标由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3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组成,形成综合性评估指标体系。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是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评估标准的统一,是保障待遇公平、提升制度运行效率的核心举措。
早在2022年2月,我省便率先在临汾、晋城启用实施国家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两市严格按照《标准》及操作指南开展评估,有效破解了以往评估尺度不一、标准不同的问题,让失能等级认定更科学、更规范。试点成效已然显现。截至2025年底,晋城市累计已有5691名失能人员通过规范评估享受长护险待遇,临汾市累计惠及5571人,两市超11000个失能家庭切实减轻了经济负担、缓解了照护压力,长护险的民生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此次全省范围内推行国家统一评估标准,是我省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一步。相较于试点阶段,全省统一标准将实现失能评估“全省一盘棋”,全省失能人员在等级认定上享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随着《标准》的落地实施,全省各地将按照统一规范开展评估工作,将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通过规范认定享受到长护险待遇,进一步扩大制度受益面。
据山西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