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出台办法推动省市立法高效协同
日期:12-21
12月18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为深化省市两级立法工作协作,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晋中市司法局于近日制定印发了《省市立法协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构建科学、协同的地方立法工作新格局,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办法》明确了立法协作坚持法制统一、优势互补、共同参与、协同高效的原则,并确立了“省厅指导、市局联动、资源共享”的立体化工作机制。晋中市司法局将在其中发挥关键“枢纽”作用,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同时与省司法厅紧密对接,确保省市立法步调一致。根据《办法》,晋中市司法局将主动研判省级立法动向与本市发展需求,积极提出共建立法项目建议,争取将涉及地方重大发展的议题纳入省级立法计划。在立法调研阶段,将深入基层,通过座谈、听证、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民意,夯实立法的民意基础。
在具体协作中,《办法》细化了一系列措施:在省级立法项目中,本市将积极提供基层数据和案例支撑;在市级立法过程中,可邀请省级专家提前介入指导;同时,建立畅通的意见反馈与问题协商渠道,并注重发挥立法基地和专家库的智库作用。下一步,晋中市司法局将切实推动《办法》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协作流程,整合资源,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地方治理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