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开门杀”!交警推荐两个安全小技巧
日期:12-17
一次随意地推开车门,可能瞬间引发一场无可挽回的交通事故。12月16日,晋中交警通报了这样一起典型“开门杀”事故,提醒大家车门开关绝非小事,必须慎之又慎。
12月14日,晋中市锦纶路王湖五区路段,王某某驾驶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段,停车后未充分观察后方情况,便径直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此时,恰逢杜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同向驶来,由于距离过近、避让不及,杜某某连人带车与突然打开的车门发生猛烈碰撞。
事故导致杜某某当场倒地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经认定,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其未确保安全即开门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王某某需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介绍,所谓“开门杀”,就是车内驾乘人员在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如果这时有非机动车刚好在车后方行驶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导致非机动车骑行者撞上车门,发生交通事故。这类事故发生地一般在道路上,往往骑车人会受到严重伤害,摔倒后前后车辆若没有及时刹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驾驶人要养成文明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和路牙保留20-30厘米的距离。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应当从右侧下车,注意车外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
此外,交警补充了两个“开车门”小技巧。一个是“荷式开门”法,即用距离车门较远的手开车门,先稍微开一条缝再仔细观察,也就是左侧驾驶位处用右手开,右侧副驾驶位处用左手开。使用这种方法开车门时,驾乘人员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不由地向外看,便能及时观察到后面驶来的车辆,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还有一个是“两段式开门”法。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条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还能起到主动示警的作用。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如何避免遭遇“开门杀”呢?首先,要保持安全距离。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行经过停靠在路侧的车辆时,要提高警惕,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紧靠车辆骑行。此外,还要注意观察。非机动车驾驶人经过有路侧停车区的区域,或是有车辆在路侧停留时,如果在其一侧通过,要谨慎行驶,通过观察车灯情况,判断车辆是否处于刚停车状态、是否可能有人员下车的可能;尤其是经过停驶的出租车一侧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因为很有可能有乘客打开车门下车。
开关车门,不只是一拉一推那么简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警惕“开门杀”。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