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办印发《矿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持续强化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各类矿山企业事故发生。
《清单》详细罗列了煤矿企业安全风险清单中的8种风险,包括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带来的风险、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采掘接替失调带来的风险等类别,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中的7种风险,包括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人员配备及组织管理不到位带来的风险、市场因素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等类别。
省安委办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指导并推动矿山企业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有力保障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