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带领村民们集体学习《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工作队员向村民们讲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孙佳森 通讯员 赵土明 李卓桐 武彦江)今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实施,《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同时出台,为我省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近日,山西博物院驻平顺县石城镇豆口村工作队将文物法规学习与驻村工作深度融合,以入户走访为契机,用“家常话”讲清“大政策”,让文物保护理念在古村落地生根。
石城镇豆口村历史底蕴深厚,村内古建筑、古碑刻、古民居等文物古迹星罗棋布,既是村民生活的“老邻居”,更是承载地方文脉的“活化石”。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实施后,驻村工作队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逐章逐条研读条例内容,结合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和豆口村文物现状,梳理出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条款,确保宣传讲解精准权威且贴合实际。
“这些老房子的砖雕、木雕都是宝贝,现在有了新法规,咱们保护它们不仅有法可依,还能得到更多支持”“古碑上的文字记着村里的历史,可不能随便刻画损坏”……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工作队员放弃“照本宣科”的传统模式,以村内具体文物为“活教材”,带领村民走到文物面前,结合年代背景、历史价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宣讲法规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损坏责任认定、文物保护奖励等相关内容。同时,针对村民提出的“自家老宅子翻修要注意啥”“发现文物线索该找谁”等问题,队员们一一细致解答,让村民真切感受到文物保护与自身生活的紧密联系。
“以前只觉得这些老物件是村里的‘老东西’,听了工作队的讲解才知道它们这么珍贵,保护好它们是咱们的责任。”村民王大爷表示,通过接地气的宣传,村民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显著提升,主动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也不断高涨。
驻村工作队成员介绍,未来,团队将持续深化文物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引导村民树立“人人都是文物守护者”的理念,推动形成“村两委主导、工作队推动、村民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同时,积极挖掘村内文物的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探索文物保护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相结合的发展路径,让豆口村的千年文脉在依法保护中得以永续传承,在活化利用中绽放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