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社会再生产四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重要的一环,它在社会发展中意义非凡:能刺激生产、繁荣市场、促进就业、发展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黜奢崇俭的消费思想在古代长期占主导地位,但管仲、桑弘羊、陆楫等人却鼓励消费。
在春秋时期,齐国经济学家管仲认为,在发生灾荒、经济萧条等特定情况下,要鼓励奢侈消费以刺激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假如发生水旱灾,农业歉收,百姓无法生存,官府就要以工代赈,大兴土木,建造宫殿等设施,雇用灾民就业。修建亭台楼阁并非为了君王享乐,而是在鼓励消费,增加就业,扩大生产,刺激经济发展。
在西汉,理财家桑弘羊无条件地提倡奢侈消费。他极力主张通过扩大消费来刺激生产、拉动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机会,同时,他认为,农、工、虞之间的流通、贸易对彼此的发展均是有利的,那些位置偏远、经济落后的地区更应该大力拓展彼此之间的商贸活动,如此,就可以缩小发展差距,达成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可见,桑弘羊认识到了商品流通对各行各业和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他比管仲又进了一步。
在明代,经济思想家陆楫激进地尚奢反俭。他认为节俭仅对个人、家庭有一定的意义,而对整个国家、社会则弊大于利。他认为,富人的奢侈消费客观上为穷人增加了就业机会、开辟了生存之道、调剂了贫富,因为“彼有所损,则此有所益”。他认为,消费高、奢侈之风盛行的地方,就业机会多,谋生更容易。苏州、杭州、松江(今上海市)之所以繁荣兴盛,经济发达,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高消费、风俗奢侈。他认为,苏杭富人的奢侈旅游,需要画船、轿子、珍馐、美酒、歌舞等,船家、轿客、厨师、酿酒师、店小二、歌童、舞伎等人由此获得了就业机会,市场也由此繁荣。对于尚俭的结果,陆楫也举例为证。他说宁波、绍兴、金华、衢州等地风俗“最号为俭”,但是人民“至不能自给,半游食于四方”,可见尚俭并不能带来民富。陆楫的观点体现了社会分工、交换的必要性,财富通过富人的奢侈消费而重新获得分配,各行各业得到了发展,让人们均获得一定的利益。
其实,古代文明的很大一部分是在消费的激励下创造的,尤其是宫苑建筑、民族音乐等,甚至造纸、印刷、火药的发明,估计也和鼓励文化用品消费、婚丧消费有关。因此,鼓励消费的历史意义是不可磨灭的。当前,对古代鼓励消费观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把消费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发挥其在投资、就业、生产领域的引导作用。
□赖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