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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晚报

对于出入境文物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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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社会直通车       上一篇    下一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中规定,文物受国家保护。本法所称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下列物质遗存,其中包括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此次涉案的宋代铁菩萨首,属于文物的范畴。法规第八十条规定,文物临时进境,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第九十二条规定,文物进出境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的,由海关或者海上执法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第九十八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海上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综上所述,海关查获了一件文物,若该文物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且当事人未依照规定向海关申报,那么海关可依据第九十二条对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若该文物是海关依法没收的,那么应按照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没收的文物进行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孙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