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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晚报

袁枚至爱——老黄酒

日期: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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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5版:夜读       上一篇    下一篇

  •   《袁枚的讲究》林卫辉著 广西师范出版社
      本书是一部解读清代美食家袁枚及其经典著作《随园食单》的作品,精选食单中40余道菜肴和茶酒,从粤菜的鲜、官府菜的雅,到武夷山茶、兰陵酒等,呈现一席惊艳无比的随园宴。从食材甄选到烹饪技法,解析袁枚的饮食哲学,看他如何将生活美学融入一饮一食。冒死吃河豚的同窗好友蒋和宁、获康熙御赐豆腐秘方的老宠臣、与之惺惺相惜的郑板桥……全书串连起袁枚与30多位名士的宴饮轶事,描绘他辞官隐居后以随园展开的社交生活,透过名士宴饮看清代官场与民间的社交生活和世相百态。
      讲菜,袁枚很有见地,这也是《随园食单》颇受好评的原因;但说起喝茶,谈到喝酒,这方面就显得弱了些,在“茶酒单”中,袁枚只介绍了四款茶,如果加上被他一笔带过的六安、银针、毛尖、梅片、安化茶,则勉强可以凑上九款。对于酒,他明显比茶了解得更多,介绍了常州兰陵酒、宜兴蜀山酒、无锡酒、溧阳乌饭酒、苏州陈三白酒、金华酒、四川郫筒酒、湖州南浔酒、绍兴酒、金坛于酒、德州卢酒等,虽然大部分是江浙黄酒,但也横跨山西、山东、直隶、四川、湖南,喝酒的视野比喝茶开阔了许多。
      袁枚酒量一般,也不爱喝酒,但他对自己的品酒水平非常自信。他说:“余性不近酒,故律酒过严,转能深知酒味。”他的逻辑是:因为天性不爱喝酒,不像酒鬼只要有酒就行,因此对酒的要求很高,能品出酒的好坏。
      这个逻辑推理有问题。一个会品酒的人,有品位、有条件、爱喝酒这三点缺一不可,袁枚只具备前两种条件,但不爱喝酒,这就限制了他对不同酒的品鉴能力。不过,袁枚的这种自信很重要,在《随园食单》里我们因为他的自信,可以看到他以下有趣的美酒鉴赏观点:
      一、与当时绝大多数人一样,他最喜欢的是黄酒。他认为“今海内动行绍兴”,也就是全国各地都流行喝绍兴酒,绍兴酒即黄酒。话锋一转又说:“然沧酒之清,浔酒之洌,川酒之鲜,岂在绍兴下哉!”用来与绍兴酒对比的沧酒,是河北沧州出产的名酒,也属于黄酒一类,“南袁北纪”的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三·《滦阳续录五》中提到好的沧酒“虽极醉,胸膈不作恶,次日亦不病酒,不过四肢畅适,恬然高卧而已”。袁枚说的“浔酒之洌”,此浔酒就是湖州南浔酒,“味似绍兴,而清辣过之”,也是比绍兴酒度数高一点、更清澈的黄酒。袁枚所说的“川酒之鲜”的川酒,是四川郫筒酒,“饮之如梨汁蔗浆,不知其为酒也”,这是甜度更高的黄酒,他喝过七次郫筒酒,最好喝的是好朋友、时任四川邛州知府杨潮观用木筏运来送给他的那次。
      二、袁枚喜欢喝的是老黄酒。他说绍兴酒“如名士耆英,长留人间,阅尽世故,而其质愈厚”,“耆英”指年纪大且德高望重,他直言:“绍兴酒,不过五年者不可饮。”对于湖州南浔酒,他也给定了个最佳赏味期“以过三年者为佳”;对于金华酒,他指出“以陈者为佳”;对于常州兰陵酒,他引用唐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强调要有琥珀之光,这是陈年老酒的标志,“相国刘文定公饮以八年陈酒,果有琥珀之光”,这是陈放了八年的老酒;乾隆三十年(1765),袁枚在苏州周慕庵家一连喝了十四杯酒,这酒“酒味鲜美,上口粘唇,在杯满而不溢”。这明显就是老酒,一问,果然是“陈十余年之三白酒也”。这还不是最厉害的,破纪录的当算溧阳乌饭酒,就在袁枚喝了陈放十余年的苏州陈三白酒的次年(1766),不喜欢喝酒的袁枚在叶比部家“饮乌饭酒至十六杯”,把桌上的朋友吓坏了,都纷纷劝止,但从不贪杯的袁枚仍“未忍释手”,他说此酒“其色黑,其味甘鲜,口不能言其妙”,“质能胶口,香闻室外”,这种酒通常是在生女儿的时候用乌米饭酿一坛酒,等到女儿出嫁时才拿出来喝,“以故极早亦须十五六年”,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女儿红”。黄酒越陈越香,这个常识在那个时候已成共识,较《随园食单》晚了二十余年的《养心录》亦称“酒以陈者为上,愈陈愈妙”,好酒必定“姓陈,名久,号宿落”。
      三、袁枚也接受白酒。他对白酒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既吃烧酒,以狠为佳”。既然喝烈酒,那就度数越高越好!他把烈酒比喻为光棍和酷吏,说:“打擂台,非光棍不可;除盗贼,非酷吏不可;驱风寒、消积滞,非烧酒不可。”他推荐喝烧酒的下酒菜是“如吃猪头、羊尾、‘跳神肉’之类”,“跳神肉”就是祭神的白水煮猪肉,当时满人祭神时要“跳大神”,用白水煮猪肉当祭品,这种猪肉与猪头肉、羊尾都是脂肪含量高、特别容易腻的食物,这是以烈制腻。他喜欢的白酒首推山西汾酒,原因只有一个“汾酒乃烧酒之至狠者”,排第二位的则是山东膏粱烧,袁枚说:“汾酒之下,山东膏粱烧次之。”这个“膏粱烧”,正确的写法应该是“高粱烧”,就是用高粱酿的高粱酒。
      乾隆二十六年(1761),时任户部左侍郎、浙江嘉兴海盐人钱汝诚在汇报宁河县水灾时就有:“查各庄秋禾,高粱居其大半,高者出水结实,尚可收获。”《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记载:“向来新疆地方,小麦、高粱、小米、黄豆、脂麻、菽麦等种,素不出产。自安设屯军之后,地方文武,设法劝种杂粮,今岁俱有收获。”高宗就是乾隆皇帝,这些史料都说明那个时候已经有“高粱”的写法。袁枚是不是写了错别字?这个问题有点意思,但这也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在袁枚生活的年代已经有了高粱酒,二是高粱并不为江浙一带的人所普遍接受,所以可能袁枚笔一抖就造成了笔误。
      高粱的种皮富含单宁,直接当粮食吃口感涩,但在明清时期,人们发现将高粱用于酿酒却是绝好的门道。这从比袁枚稍早的雍正、乾隆时代名臣孙嘉淦的一封反对禁烧锅的奏折中可以看出,乾隆皇帝曾想禁止烧锅酿酒,孙嘉淦认为:“烧锅既禁,富民不买高粱。贫民获高粱,虽贱价而不售。高粱不售,而酒又为必需之物,则必卖米谷以买黄酒。向者一岁之内,八口之家,卖高粱之价,可得七八两,今止二三两矣。而买黄酒之价,则需费七八两,所入少而所出多,又加以秕糠等物堆积而不能易钱,自然之利皆失。日用所需,惟粜米麦,粜而售,则家无盖藏;粜而不售,则百用皆绌。”在孙嘉淦看来,民间对酒水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不买烧酒则必买黄酒。烧锅的存在能够显著提升高粱价格,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进而刺激农民种植高粱的积极性。反之,严禁烧锅则必定导致高粱价格的下跌,客观上减少农民收入,进而影响民生。这说明,在袁枚生活的时代,高粱酒已与黄酒并驾齐驱,但江浙一带还是黄酒的天下,所以袁枚不小心写错也很正常。当时袁枚最喜欢的还是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