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分25元卖驾驶证记分 3人均被行政拘留
日期:09-16
想卖驾驶证记分挣个小钱,结果被行政拘留。9月15日,山西交警通报了一起违法行为。
9月4日上午,一名戴帽男子在太原交警综改大队业务大厅处理轻型厢式货车交通违法。民警核对信息后发现,该男子姓杨,67岁,所持C1驾驶证虽符合轻型货车准驾要求,但结合实际情况,67岁仍从事货运工作并处理货车违法,可能存在卖分嫌疑。民警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并通过业务系统进一步核查。结果显示,杨某上午已处理过一辆小轿车的交通违法,卖分嫌疑进一步加大,民警随即对杨某展开讯问。
面对民警讯问,杨某自知违法事实难以掩盖,很快承认卖分行为,随后快步离开现场。民警紧随其后,发现路边有两辆车似乎在等候杨某。看到民警跟出来,其中一辆车的驾驶人弃车而逃,另外一辆车则迅速驶离,只留下在路边等候的一男一女。经核实,这一男一女当天上午都曾持驾驶证处理过交通违法,民警随即对3人展开讯问。经查,这3人以每分25元的价格将驾驶证记分卖给非法中介,再由非法中介带着他们来处理违法。弃车逃走和驾车驶离的,正是组织他们卖分的非法中介。随后,民警对杨某等3人进行讯问笔录,并于17时,将3人移交至公安综改分局教育园区派出所。目前,杨某等3人均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警方正在全力追查卖分团伙的组织者。
交警表示,驾驶证记分是为了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公安交管部门始终保持对“买卖分”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坚决重拳打击。不管是卖分、买分还是“中介”,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