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嘉实宝蓝项目购房款清退工作的公告
日期:08-28
尊敬的各位购房户:
近期,在龙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办”)的监督协调下,将组织开展购房款清退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与条件
本次清退范围为涉及该楼盘销售的住宅购房款,对象为经我司核实确认的符合退款条件的原购房户。
二、退款时限
请符合退款条件的业主于即日起至7个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购房合同/协议、收款凭证等所有原始证明材料,个人有效证件需要复印件,前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一层信访接待大厅办理。
三、本次清退的性质与后续责任
*本次清退工作是针对原嘉实宝蓝项目销售住宅购房款的专项退款行动,退款金额为原购房款项本金,不含利息等其他费用。
*本次清退由街办负责监督协调、提供账户监管并协助办理退款流程。
*特别声明:本次清退工作完成后,龙城街道办事处即完成对此项目违规销售购房款退款的监督协调义务,后续关于该楼盘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清退金额差异、项目本身建设、产权归属、合同纠纷、商业购买人退款等引发的诉求),均由购房人与我司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在指定时限内办理登记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次退房必须是本人办理;如果购房人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必须是直系亲属持本人委托书前往办理;已故购房人必须持公证书办理;丢失购房协议书原件及收据的必须登报挂失持报纸原件前往办理。
*办理时如因提供信息不实或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办理退款,后果自负。
* 退款款项将严格按审核确认的金额和本人提供的账户支付,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退款失败或损失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敬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