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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日报

“影子账”现形记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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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太原法院财务调查员机制有效破解“执行难”

  今年年初,清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磊带着财务调查员陈艳琴千里奔赴北京。
  一起40余万元的小额涉企执行案,遇到难题。被执行人北京某建设集团名下设有330个银行账户,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专户,无法冻结扣划。常规查控手段碰了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转机来自财务调查员的介入——对330个账户流水逐条排查后,揪出关键破绽:被执行人违规将农民工工资专户用来支付日常材料款,借专户特殊属性“暗度陈仓”,变相转移资金,“没钱”的谎言就此露馅。随后,财务调查员陈艳琴又在核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应收账款高达43亿元,精准锁定了一笔可执行的本地应收债权。随后,40余万元案款全部付清。
  这起案件的破局,是太原法院财务调查员机制的一个缩影。自2021年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这一制度以来,财务调查员已协助调查执行案件173件,查实体外循环资金达6亿元。

破执行之困
专业力量补齐法官“短板”

  涉企执行案件中,有一类苦恼长期困扰执行法官:被执行企业明明在经营,账户上却干干净净。隐匿财产、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账外循环……手段五花八门,伪装层出不穷。
  “被执行公司运营‘风生水起’,账上却没钱。签署了和解协议,却推脱说资金周转困难不履行。信用惩戒措施都用上了,钱还是执行不回来。”太原法院不少法官这样描述执行困境。
  “问题出在专业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一语道破其中的缘由。他表示,执行法官是法律专家,却未必是财务专家。
  “账目就像一层迷雾,企业把钱藏在哪里、怎么走的,光靠法官的肉眼和法律知识,很难穿透。”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冯韶林说,“传统做法是委托审计机构做全面审计,但耗时长、费用高,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影响也大,并非每起案件都需要‘大动干戈’。”
  如何用更精准、更经济的方式破解财务调查这一专业难题?2021年,太原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财务调查员”制度;2023年出台《关于聘任财务调查员的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第一批20名受聘上岗;2025年4月第二批加入,队伍扩至30人。“他们来自高校、会计师事务所、拍卖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全部具备会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专业研究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等问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任小兵介绍。
  这支专业“奇兵”的加入,让执行法官面对复杂账目时,不再孤军奋战。

穿透账目迷雾
让明账、暗账、虚账全部现形

  财务调查员不是“审计师”,他们的调查聚焦执行场景中的财务性问题,在执行法官带领下,对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针对性核查。
  调查范围明确而精准:是否有可供执行的价值较大的财产,对外债权和投资情况,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是否存在与股东或关联公司之间财产混同、收入不入账或账外循环,是否存在未盈利情况下股东分红、高管领取非正常高薪,是否存在虚构债务、偷税漏税、隐匿账册等情形。
  一整套清单指向同一个目标:让被执行人的明账、暗账、虚账全部现形。“我们的调查不是大而全的审计,而是带着问题去查、带着目标去查。”财务调查员陈艳琴说,“法官告诉我案子卡在哪里,我就知道该从哪本账入手。”
  在某家居市场执行案中,该市场账户表面无资金流转,看似“执行不能”。财务调查员介入后,与执行干警一起,用两周时间核查了被执行人五年来的560本财务账册、15000余条财务流水。“一笔一笔对下来,5.8亿元资金体外循环浮出水面。企业实际负责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严杰回忆。
  标的不论大小,调查的穿透力一视同仁。在晋源区法院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星宸公司(化名)向法院提交了财产申报表,声称“库存商品滞销,没有市场价值”。经财务调查员核查,其实际库存价值远大于申报价值,且与多个关联公司存在财务混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被精准识破。
  据统计,“财务调查员”制度实施以来,财务调查员已参与调查执行案件173件,其中46件通过调查发现财产线索后执行完毕,39件在财务状况查实基础上促成执行和解,7件因发现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执行财产8亿余元。

划出清晰红线
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财务调查员”制度的深层价值,不止于“查到钱”。
  长期以来,法院执行工作面临一个难题:企业是被执行人,到底是“失信”还是“失能”?是“故意逃避”还是“确实没钱”?传统模式下,因缺乏专业财务评估,常将“失能”误判为“失信”,导致对企业采取过度强制措施,影响正常经营。财务调查员的专业调查,为这道难题提供了客观标尺。
  对“失信者”——有履行能力但通过伪造账目、转移资产、设立多套账簿等方式故意逃避债务的,坚决打击。财务调查在法院监督主导下进行,以其专业性和客观性,为拒执罪提供基础证据,形成“民事执行—财务调查—刑事威慑”的闭环;对“失能者”——经调查确认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移送破产程序;对“部分失能”——确属经营困难且暂时履行困难的,在财务调查基础上采取“善意执行”策略,促进执行和解,既维护了债权也未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财务调查员主要是针对企业有无执行能力、有无规避执行行为的具体调查,而非全方位的审计,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杨天山说。
  刚柔并济,在太原中院一起历时近十年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中体现得尤为充分。
  被执行人公司执照被吊销、人去楼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键会同财务调查员从第三方企业入手,在海量票据中抽丝剥茧,发现货款汇入关联公司账户的线索,完整复原了资金流转链条,固定了隐匿、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一本“铁账”。
  “铁账”在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实际控制人送达《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告知书》,阐明刑事后果;同时又多次促膝长谈,从家庭责任、社会信誉角度引导换位思考。“我不能再错下去了,不能让家人也跟着担惊受怕。”实际控制人最终主动履行,一次性支付了拖欠近十年的货款本金及利息。
  “这项制度的核心,不在于查了多少账、追回了多少钱,而在于用专业力量给执行工作装上了一双‘慧眼’——看得见‘失信’的真面目,也看得清‘失能’的真困境,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程键说。
  “没执行回钱,也执行回了明白!”一位申请执行人的感慨,道出了这项制度的另一重意义——用专业知识丈量诚信边界,以机制创新破解执行困局。对“失信者”绝不手软,对“失能者”审慎对待、分类施策,太原法院的财务调查员们正让“藏得住账,藏不住踪”成为常态。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