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通过的《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