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通过的《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