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决定、决议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