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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日报

法治护航母亲河 司法担当守青绿

日期: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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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 保德县公安民辅警沿黄河堤岸常态化巡逻巡查,守护黄河岸线生态环境。本报通讯员摄

  • 吉县检察院干警巡河排查“四乱”问题。本报通讯员摄

  • 榆社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郭婷 刘卓凡摄

  • 永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蒲津渡遗址向游客发放文物保护宣传资料。本报通讯员摄

  •   黄河奔涌,九曲连环。奔腾不息的黄河穿过“几字弯”,宛若一条巨龙,在山西境内蜿蜒前行965公里,流经19个县(市)。山西地处黄河中游关键生态廊道,更是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五次亲临山西考察,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为三晋大地守护母亲河指明了方向。
      多年来,全省司法系统深学笃行、主动作为,推动执法打击、检察监督、环资审判、基层治理、修复宣教各环节有序衔接,坚持治罪与治理同步推进、惩戒与修复一体落实。
      公安系统织密沿黄生态防控防线,全域布局142座生态警务站,配备4371名专职生态警长,四千余名生态义警充实巡护力量,沿黄市县建立跨区域警务联勤机制,依托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搭建“无人机空中巡航、警力地面巡逻、视频智能巡查”立体化防控体系,实现全域全天候监管。“十四五”期间,全省侦破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4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24名,涉案总金额77亿余元,有力震慑生态违法犯罪。
      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扛牢法律监督职责。省检察院联合水利、黄河河务等部门,在全省11市86县开展为期近一年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紧盯水资源管控、河湖管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清除生态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协同联动,压实守河护河责任,因地制宜开展精准监督,以“小切口”守护“大生态”;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打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联动全链条,同时推动“科技+检察”深度融合,用数字赋能公益诉讼。202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汾河等流域水环境治理,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54件,以监督利剑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山西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全省11家中级人民法院、117家基层人民法院组建环资审判专业团队,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不仅如此,全省创新“司法保护基地+专业法庭”工作模式,在恒山、北武当山等地打造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教于一体的保护阵地,从严打击非法采矿、盗掘古遗址等违法犯罪,依托右玉长城、云冈石窟特色保护基地统筹生态与文物保护。为做实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指导被告公司完成1840亩土地、1600余万立方米尾矿库封场覆绿,灵活适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修复举措,构建“预防—保护—惩罚—修复”完整司法闭环。
      司法行政部门夯实黄河流域保护法治根基,推动出台《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多部门联动、生态损害赔偿、多元纠纷调解等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定制度,筑牢流域治理法治框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前沿作用,如运城市在乡镇设立果业纠纷调解室,一站式化解果业、水产养殖等涉黄河产业纠纷;建成全省首家文保调解工作室,运用“党建+调解+文保+普法”模式化解纠纷;坚持调解现场同步普法,实现纠纷就地化解、法治观念同步普及,在实践中引导群众将黄河保护法落到实处。
      我省司法系统持续协同发力换来清晰可见的生态变化。如今,黄河干流山西段优良水体占比稳定超90%,汾河全线水质持续改善;干流非法采砂、工业直排污水等长期顽疾得到遏制;一批联动办案的典型案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获评全国示范经验,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本报记者闫书敏

    忻州 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

      6月1日清晨,黄河河曲段的岸边已经有民警蹲守。当地巡河义警前一天递来线索:“有人趁着禁渔期,在唐家会村河段布下渔网捕鱼。”顺着群众提供的线索,黄河巡镇生态警务站民警顺利将当事人查获。
      眼下正值黄河全域休禁渔期,违规使用网具捕捞,已经触犯法律。这起快速办结的案子,正是忻州公安依靠群众、深耕生态警务的真实一幕。
      忻州坐拥“两山、四河、一流域”,境内分布28个自然保护区、7条候鸟迁徙通道,山水资源密布,生态管护担子不轻。为压实全域生态管护责任,当地公安机关搭建起市、县、乡、村四级生态警长体系。市级统筹整体治理工作,县级牵头开展专项办案,乡镇派出所常态化巡山巡河,社区民警扎根乡村紧盯细微生态隐患,四级力量上下联动,织密无死角管护网络。
      忻州市公安机关结合山林、河湖、矿区、城区、景区五类不同生态场景,如今已建成43个特色生态警务站。当地还广泛吸纳护林员、巡河员、网格员、环保志愿者及热心老党员,组建起14支共计500余人的生态义警队伍。“我每天都沿着河岸巡逻,一发现有违法行为,马上在微信群上报给民警。守住家门口这条黄河,我心里踏实。”生态义警老李说道。
      忻州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王大维介绍,自去年年底“忻安利剑”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大量线索来自像老李这样的生态义警日常巡查上报。公安民警依托群众举报、一线巡护等多条渠道,今年已累计破获破坏生态资源案件27起,其中涉野生动物案件10起,对各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在夯实生态警务基础工作中,忻州市公安机关将生态警务全面嵌入派出所日常工作,民警常态化摸排线索、破解生态违法情报线索难题。同时依托各类行政部门汇聚的信息,搭建数据分析预警平台,整合各类生态数据,通过智能研判提前排查风险,推动警务模式从被动处警,转向主动预警、情报导侦、精准打击。

    孟志远

    吉县 公益诉讼督促流域整治

      汛期将至,吉县检察院近日联合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就黄河沿岸河道生态、行洪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巡查排查,以“回头看”闭环治理模式持续巩固生态保护成效。
      吉县地处黄河中游东岸、晋陕峡谷核心段,是壶口瀑布所在地,更是黄河中游生态治理的关键节点。吉县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刚性守护黄河安澜。
      “黄河生态保护绝非‘独角戏’,而是多方联动的‘协奏曲’,必须以机制打通部门壁垒,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保护格局。”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表示,该院主动对接县域生态保护大局,健全“河湖长+检察长”常态化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签订协作协议,构建起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案件会商、协同整改、生态修复全链条工作体系。
      公益诉讼是护河履职的重要抓手。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该院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通过公开听证督促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运用生态赔偿金在黄河支流增殖放流鱼苗3.5万尾,修复水域生物环境。
      针对壶口瀑布景区附近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搭建简易活动房妨碍行洪问题,检察官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勘查固定证据,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当事人及时拆除违建、消除隐患。
      针对河道沿线倾倒垃圾问题,该院依法启动诉前程序,督促属地单位全面清运垃圾、平整土地、补植复绿,同时深入沿岸村镇、校园、景区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让敬畏自然、守护山水的理念深入人心。
      从单打独斗到多方联动,从单点治理到全域统筹,“诉前守护、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闭环模式持续凝聚护河合力,推动生态问题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
      近五年来,该院办理的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整改率达100%。累计督促清理河道及非法耕种50公里,清运淤泥、垃圾约9500立方米,拆除违建房屋40平方米、违法拦河蓄水坝1座,关闭违规取水自备井15处;组织增殖放流、沿岸植树等修复行动;开展联合巡河20余次,召开专项会商会议8次,有效破解了一批生态治理重难点问题,为黄河吉县段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筑牢法治屏障。

    刘云峰

    文水 零容忍判罚护绿增绿

      6月5日清晨,文水县城中心凤鸣公园里洒下一层柔和的阳光,步道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鸟儿在枝头清脆地啼鸣,晨练的居民们有的慢跑、有的散步,凉亭里传来悠扬的歌声,与清风、鸟鸣交织成一首动听的交响曲。
      这般满目苍翠、清新怡人的生态美景,背后离不开司法利剑的守护。2023年,文水法院受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翟某从某公司运出并倾倒“臭泥”牟利,其他4人分别负责寻找倾倒场地、填埋、派车运输、看管场地,5名被告人多次在文水县某村非法倾倒“臭泥”,数量较大。
      “这个被称为‘臭泥’的物质,经鉴定属于固体废物,具有刺鼻气味,会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土壤,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承办法官成志宇讲述。文水县水资源丰富,汾河、文峪河、磁窑河贯穿全境,属于沿汾生态文旅示范带。这个案子中,翟某等5名被告人倾倒“臭泥”的地方极易渗透,对土壤和地下水生态造成不可逆的污染隐患,严重破坏黄河支流流域生态平衡。
      成志宇介绍,山西法院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针对破坏黄河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最终,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翟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司法护绿,并不止于判罚。案件审理终结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彻底清理涉案残留固体废物,对受损土地开展生态修复,因地制宜栽种酸枣、沙棘等耐旱固土的经济作物,让受损土地重焕生机。文水法院与政府多次协商,设立了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多方监管,这些资金优先用于被破坏环境的修复或替代性项目,以及文水县其他重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比如林、气、水、土环境治理等。
      如今,文水法院审理的11起环资案件中900余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全部用于了县域生态环境治理,老百姓“推窗见绿、出门进园”,这项生态修复创新举措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绿色福祉。

    本报记者闫书敏

    永济 守护黄河文化根脉

      “这尊铁牛属于文物,请您文明观赏,不要攀爬、踩踏。”今年“五一”期间,正在蒲津渡遗址景区巡查的文保调解员黄进学,发现一名游客为了拍照随意攀爬踩踏千年铁牛,便立即上前制止。
      “这是铁做的,怎么会坏掉。”面对黄进学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劝阻,该游客心生不悦,不仅没有积极配合,反而还责怪他们小题大做。“这几尊铁牛都是唐朝留下来的文物,距今已有1300余年历史,见证了黄河两岸悠久的渡口文化,文化价值极高,一旦损坏,很难修复。”黄进学见游客不配合,便向周围群众介绍起铁牛的文物价值。
      “您说得对,文物是我们的文化根脉,应该认真保护。况且用铁铸造的,还在黄河岸边露天展示,风吹日晒雨淋,保护的难度本来就很大,如果再遭受人为破坏,就更难长久保存了。”“像这样的铁质文物,在全世界都很罕见,堪称文化瑰宝。如果保护不当,很难传承到后世。”听了黄进学的介绍,围观的游客纷纷插话,表示支持。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些铁牛这么珍贵,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听了黄进学和几位游客的话,该名游客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大家道歉。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这些文物都是黄河岸边悠久历史和文化的见证,损坏一点都是对中华文化的破坏。”看到该游客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黄进学便趁热打铁,向在场的游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最新颁布实施的《运城市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条例》,详细说明这些文物承载的文化价值和受损后修复的难度。
      “您的讲解,既让我们加深了对黄河文化的认识,又让我们明白了保护这些文物就是守护母亲河。感谢您的普法和对黄河的守护,向您致敬!”在场的游客们纷纷朝着黄进学鼓掌。近年来,永济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文物保护,在蒲津渡与蒲州故城成立文保调解工作室,用司法力量守护黄河文明,为文化传承筑牢法治根基。

      本报记者黄川川

    代表委员说:
      全国人大代表赵建国:深切感受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夯实、不断前进。要积极寻找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以改革创新助力绿色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许连红:希望司法机关在持续助力深化生态环境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好自然与文化的“活化石”。
      省政协委员薛金平:随着山西逐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泉域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能有这样的成果离不开全省司法机关层层发力、织牢织密泉域保护法治屏障的坚实支撑。
    网友留言 :
      @胖胖的:
    我省司法机关联动办案,全方位追责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有力震慑汾河流域污染违法犯罪,扎实守护汾河入黄水质安全。
      @Jessica:司法机关把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采购野生动物救助、生态管护设备,这个创新做法值得点赞。
      @在浪漫宇宙:希望司法机关多深入田间村落巡回普法、以案释法,引导村民自觉知法守法、主动爱护生态,从源头减少污染和植被破坏行为。

    闫书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