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新规 更严更细更易操作
日期:06-04
孩子的事,永远是天大的事;孩子的小饭碗,容不得半点闪失。在食品安全这道必答题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6月1日起,《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这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新规,共32条涵盖7个方面,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风险防控重点,打出了一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组合拳”。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新规之“严”,在于对关键环节的精准把控。在供餐资质上,划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原则上自主经营,确需委托承包或园外供餐的必须严格遴选,做到不达标、不进园。在人员管理上,设立明确的“及格线”: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考核不合格者立即整改,复考合格方可上岗。在加工配送与洗消环节,明确具体的“规定动作”: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且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
这份新规最鲜明的特点,是细处落笔,颗粒度极细。禁止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严禁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和食盐,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这些条款几乎把幼儿园食堂的每一个环节都拆解到了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程度。
守护孩子的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份“最严新规”的落地,不仅需要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力度,推动新规落地见效,更需要幼儿园管理者、从业者压实责任,让每一环都有人盯、有人管、可追责。只有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让家长安心,让社会放心。
郑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