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路径
日期:06-02
赵婷
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凝聚的重要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独特民族记忆的重要载体,对赓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等有重要意义。要通过深挖文化内涵价值,创新保护与活化路径,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更加生动、鲜活的方式走进大众视野,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让其在当代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蕴藏着丰富的经济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极其丰富,山西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和做法。要坚持非遗样本保护和活态生产相结合,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培训,推动非遗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让其在当代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助力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完善机制,坚持样本保护和活态生产相结合
坚持非遗的本真性保护。创新传承非遗,需要保留其本真样态。这样才能保住它的精髓和内涵,让非遗历久弥新地传承下去。比如,保护地方戏曲、传统舞蹈、传统工艺等以活态样本的形式存在。一方面,强化整体性保护,推动构建以非遗保护为核心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进行利用,从注重外在保护逐步转向对与非遗项目所孕育、存续发展的人文生态和自然生态等整体性的关注。另一方面,加强系统性保护,建立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机构,组织开展非遗的系统性保护工作,为非遗保护监管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持。
坚持走非遗传统工艺的生产性保护之路。一要建立完善的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传统工艺生产性保护的知识普及与成果宣传,完善相关配套优惠扶持政策,为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引导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参与保护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保护。鼓励专家学者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非遗生产性保护提供学术支持和实践指导。二要加强对非遗生产性保护的调查研究与整体规划。山西各市应将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立足自身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三要坚持保护传统与创新发展并重。在传承传统技艺、坚守工艺流程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技艺的创新与提升,推动传统产品功能转型和审美价值提升。
推动非遗进社区进校园,吸引更多群众主动参与
要充分发挥非遗在加强社区治理、增强社区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非遗在社区的浓厚氛围。加强社区非遗传习展示基础设施建设,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服务。构建传承传播空间网络,覆盖全省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等传承点位,培育一批以签约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广大社区群众为主体的基层传承队伍。坚持本土区域化特色,选取在本地有影响力和传播度高的非遗项目,通过展出、表演、传承、创新等多种方式,吸引群众主动参与进来。
将非遗融入学校教育,推进非遗课程生活化,在非遗的浸润中,厚植学生的家国情怀。打造“非遗+课堂”。鼓励设置院校交流、成果展示、社会服务等形式的课程,促进非遗交叉、跨学科融入教育教学,构建非遗传承与高校专业融合共建、共同发展的教学模式。打造“非遗+体验”。将地方非遗引入校园,打造有特色、有内涵的美育项目,鼓励师生对非遗创新创作,助力非遗的活态传承。打造“非遗+实践”。组织开展非遗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深度溯源非遗故事、探寻非遗之基,培育一批地方非遗的校园“守艺人”和传播者,引领更多的师生自觉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
做好文创研发工作,壮大景区内文化及相关产业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培育更多山西非遗文创产品的消费群体,以创新拓展消费新空间。深入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深度激活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创新创造基因,持续推进文物与文博、文创、文旅相融合,并寻找专业的公司进行文创设计和推广运营,创造特色文化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样、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与此同时,鼓励各级各类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并利用品牌和影响力,对其他省文旅进行战略合作输出,实现共赢共利。
推动文化与科技结合,利用高新技术,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景区本地文化产品市场占有率。一方面,要构建文化资源数据库,以科技赋能文化成果转化。运用现代科技实现文化资源视觉化、量化分析等功能,将非遗转化为可体验的形式,实现共建共享。另一方面,要培育智能新文化业态和新模式,打造更多元的文化消费新场景。通过智能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消费终端的科技价值,拓展新型文化消费品的市场应用,利用AI技术、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等吸引游客并加深其对文物和历史文化的认知,着力推动数字文化经济增长。积极开发视、听、嗅、味、触感官交互的文化体验设计,增加非遗的魅力。依托IP剧本杀、AR数字剧本游等新业态,打造个性化、智能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促进文化生产、传播与消费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
推动非遗与公共服务结合。景区可邀请国内知名导演团队根据当地文化,打造系列情景剧,将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为公共文化产品,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不同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研修培训,推动传统工艺的开发利用
开展面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研修培训计划,提高其文化水平和艺术素养,力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非遗的创造性转化。组织具有较高水平和掌握核心技艺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弟子开设研修班,提高他们的文化艺术修养,拓宽行业视野,激发创作潜能。强化非遗从业人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所持有技艺的把握,拓宽眼界和知识面,帮助他们加深对非遗政策法规和技术原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传承实践能力。
促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身份的转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补贴标准,通过激励性政策引导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精益求精、努力创作出好作品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建设文化传习所等举措,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帮助当地群众学习相关技能,将“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
(作者单位: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点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的‘三晋模式’”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SSKLZDKT202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