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日期:05-12
编者按
政绩观是党性原则的集中体现。“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就是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好党的根本宗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本期文萃版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以飨读者。
从世界观看政绩观
李毅
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政绩观不是抽象的理论概括,而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投射,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在这个意义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和规律层面,深入查找剖析政绩观偏差,在行动上予以坚决纠治。
防止发展不从长远看,坚持用历史的观点看政绩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是一个过程的存在。在这其中必然贯穿着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关系。因此,发展是现实的,也是历史的。对历史负责,就要有历史眼光,既要注重当下,更要着眼未来;既要认识现在,也要了解过去。这是发展的要求,也是对待历史的正确态度。党和国家事业是在不断发展中前进的,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久久为功,始终保持事业的连续性、稳定性。
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做铺垫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应有的政绩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接力棒”既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也是沉甸甸的责任,必须不遗余力地拿稳这一棒、跑好这一程,当前有成效、长远可持续的事要努力去做,短期内难见成效、但为长期打基础的事也要努力去做,切实以真政绩、好政绩赢得历史沉淀之后的真评价、好评价。
防止不从人民立场看,坚持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产阶级政党的政绩观不能偏离“绝大多数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对于共产党人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人民至上,就要学会为人民工作。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最”字的话语表达,彰显其根本性和至上的位置,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政绩的核心诉求。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价值取向所在,更是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真挚感情所系。
为民造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一件件具体的好事实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对于共产党人而言,要时刻牢记,我们始终是在人民之中,而不是在人民之外,更不是在人民之上,为民造福是本之所在,更是情理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多办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得民心的好事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防止从本位主义出发不从全局看,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政绩
普遍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坚持系统思维,就要充分认识事物的内在联系,把握规律,善于处理普遍与特殊、整体与部分、全局与局部等关系。本位主义是指在处理全局与一域、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时只顾个人利益或本地区本部门小团体利益,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作风。归根到底,本位主义的实质是“私”,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私心”多了,必然导致工作落实的“变形”,进而影响全局工作成效。
真正的好政绩,是全面过硬、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政绩。“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心怀“国之大者”,就是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切工作都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一地一域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真正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防止不从实际实效看,坚持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
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基本观点。只有投身于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把握规律,切实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无论是立身处世还是干事创业,都要从实际出发,秉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以真抓实干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敢于正视问题、反映实情、坚持真理、求真务实,始终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绩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始终坚持以实干出政绩,不断增强看问题的眼力、谋事情的脑力、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同时,增强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提高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施策,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真正干出惠及人民、泽被后世,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摘自《求是》杂志2026年第9期)
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穿新鞋走老路”
王钰涵
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新形势下发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穿新鞋走老路”,表面上是行为的偏差,根本上是政绩观的错位。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真正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穿新鞋”与“走老路”的生动比喻蕴含着形式与内容、表象与实质的辩证法。“鞋”是“表”,而“路”是“里”。所谓“新鞋”,指的是在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的新场景和新模式,所产生的新条件和新资源,及其赋予相应主体的新角色和新定位等。所谓“老路”,指的是“大呼隆、粗放型发展的路子”,比如竭泽而渔、焚薮而田的“透支路”,大水大肥、大拆大建的“盲目路”,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的“失衡路”以及“急就章路”和“唯GDP路”等。“穿新鞋走老路”,就像用新瓶装旧酒,只是更新了形式,而实质未变。在个别地方,文件上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但落实的方式还是老办法;新的政策文件下发了,但解读和执行的思路依旧沿袭老套路;等等。在新形势下,没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穿着新鞋走老路,必定创造不了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穿上了“新鞋”为何还会走“老路”?其本质是形式主义作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走“老路”并非因为“新路”走不通,而是因为“老路”熟悉、省力、风险“可控”;有的在工作中将经验异化为教条,不愿因时因势作出调整;有的表面上追求形式创新,实质上却小心翼翼地维护旧格局,生怕“走新路”会打破“平衡”、触及矛盾、带来“不确定性”。“穿新鞋走老路”的问题根源,就在于没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新发展理念严重脱节,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
进入新发展阶段,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若仍抱着旧思维、沿用老办法,必然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倘若一味在“老路”上徘徊,即便装备再新、干劲再足,也难免被陈旧观念束缚、被固有模式拖累,最终只能原地踏步,无法开拓新空间、抵达新境界。唯有坚持穿新鞋走新路,坚决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内容与形式相契合、思想与行动相统一,才能紧跟时代步伐、顺应人民期盼,在高质量发展中行稳致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将“新路”走稳、走好、走远。将“新路”走稳,需要按规律办事,既用好已有的成功经验,又结合新实际探索新办法。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下好“先手棋”。将“新路”走好,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实干实效回应群众期盼。将“新路”走远,需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扛起“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真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摘自2026年5月6日《人民日报》)
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屈亚 关春蕾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将“坚持高质量发展”列为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四专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对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精辟阐述,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树立起正确工作导向。
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政绩观,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推动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不仅是发展方式的变革,更是政绩观的变革。不发展不是政绩,乱发展、低质量发展更不是政绩。只有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政绩观才能与时俱进,符合时代潮流;只有树立了正确政绩观,高质量发展才能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思路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政绩标尺相应也要实现认知上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科学指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八大后,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我们要的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
转向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简单追求数量和增速,转向“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方面,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很多领域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完成这一目标,必须在提高质量效益的前提下,在未来十年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要求绝不是只有经济指标,而是全方位的、多层面的,要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我们要着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检验正确政绩观成效、检视错误政绩观偏差的标准和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就是将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政绩观对不对,拿这把尺子量一量就清楚。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2020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从考核导向、内容指标、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许多地方还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了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把高质量发展的“成绩单”、群众的“好差评”作为自身的“正衣镜”、政绩的“度量衡”。(摘自2026年4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原标题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④》)
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落到实处
方艳华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集中体现,是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越是任务艰巨,越要校准政绩坐标;越是形势复杂,越要站稳人民立场。新征程上,应从思想引领、实践要求、政治生态三个维度系统发力,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党性淬炼中筑牢为民造福的思想根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命题。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落到实处,党性修养是关键。
党性是校准政绩观的根本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离开了党性原则,政绩观就会失去“定盘星”。现实中,一些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根源就在于党性弱化、宗旨意识淡薄、私心杂念作祟。正因如此,党员干部必须把强化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始终以“公”字托底、以“民”字为本,确保每一份政绩都不偏离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正确政绩观不会自发形成,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的深厚滋养和持续的思想锤炼之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改造提高自己,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随时准备修正错误”。这种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自觉,是发自内心的政治认同与价值追求。这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坚持以理论滋养固本培元,自觉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同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也要通过典型对照检视偏差,以党章党规为镜鉴,以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为标杆,以政绩观扭曲的反面案例为警示,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还要以日常反思磨砺初心,在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中,时刻反躬自问:这是为了群众满意,还是为了领导注意?是利于长远发展,还是贪一时之功?唯有在持续的党性淬炼中,才能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为稳定的政治品格,外化为为民造福的行动自觉,实现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以真抓实干创造过硬实绩。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立场鲜明,更要方法对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尊重规律、力戒虚浮、接续奋斗中求得实效,切实回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要问题。
出发点要实。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尊重规律、尊重实际,坚决反对脱离现实的拍脑袋决策与弄虚作假。当前,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意味着政绩评价不能停留于规模扩张、速度竞赛,而必须转向以新发展理念为标尺,衡量发展的质量、结构与效益。具体而言,既要抓好当下可见、群众可感的“显绩”,更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子孙的“潜绩”;既要抓机遇破解突出矛盾,更要着眼长远筑牢发展根基。
落脚点要实。求真务实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底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则是其最大的敌人。破除这一作风顽疾,党员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干部的“履职清单”,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着力点要实。真抓实干,既要“真”在破除虚浮,更要“实”在持之以恒。“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是与“功成必定有我”的进取精神高度统一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久久为功的宏伟事业。路子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战略规划,必须一以贯之;对于未完成的民生工程、要啃的“硬骨头”,接棒者要主动认领、持续攻坚。
以良好政治生态厚植正确政绩观的生长土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必须回答“靠什么保障树得正、树得久”的问题。政治生态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土壤,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可以切断错误政绩观滋生蔓延的根源,为正确政绩观的落地提供保障和支撑。
树牢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用人导向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应当把干部在重大斗争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关键吃劲岗位上的实干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核心依据,让坚持高质量发展、一心为民造福的实干家受到重用。通过“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上。
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考核评价是政治生态的“导航仪”。只有优化考核指标,弱化单一经济增长权重,构建适应新发展理念的指标矩阵,将质量效益、生态保护、民生改善、风险防控等硬性指标纳入综合考核,才能从制度上切断“形象工程”的利益驱动。同时,还应创新考核方式,引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验证;加大群众评价权重,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转化为核心考核数据,推动政绩评价回归为民造福的价值本源,以科学考评引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监督与容错协同发力。良好的政治生态既需要刚性约束以祛邪,也需要正向激励以扶正。一方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背科学规律、搞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终身追责。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清晰界定容错边界,为勇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防止乱作为,也防止不作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摘自2026年4月27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