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太行,镌刻着中华民族不屈的抗争记忆;滔滔汾水,流淌着三晋儿女炽热的家国情怀。山西,作为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抗日根据地的核心腹地,每一寸土地都浸染着英雄热血,每一处遗存都承载着伟大抗战精神。
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南、贵州、陕西、甘肃法院加强井冈山革命遗址、红军长征遗址遗迹、抗战纪念设施等司法保护。”褒奖背后,是山西法院深耕红色沃土、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做实司法保护的铿锵步履。
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抗战英烈是民族的脊梁,抗战遗迹是历史的丰碑,任何亵渎与破坏,都是对民族情感的伤害、对历史记忆的践踏。“面对英烈,我们必须心怀敬畏;亵渎英烈,法律绝不姑息!”忻州中院法官连林梅回忆审理续范亭烈士名誉权纠纷案时,语气坚定。
辛某以续范亭烈士雕像为背景,拍摄低俗不雅短视频并在网络传播,肆意践踏英烈尊严、伤害民族情感。案件提起公诉后,忻州中院迅速审理,依法判决辛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案裁判不仅实现个案惩戒,更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向全社会清晰释放英烈尊严不容侵犯、红色历史不容亵渎的鲜明导向。”连林梅说。判决作出后,社会各界纷纷点赞:“法律亮剑,守护的是英雄,更是我们心中的信仰!”
红色文化资源承载历史记忆、凝聚民族精神,是地域文脉与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阳泉中院曾审理过的一起关于“中共创建第一城”这个名称的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正是山西法院全方位筑牢红色文化法治屏障的缩影。
“中共创建第一城”是阳泉的珍贵红色名片,却有人试图将其“著作权”据为己有。案件审理中,阳泉中院明确认定:“‘中共创建第一城’属于红色文化资源,著作权应归属于公共领域、归属于党和人民,任何人不得私自垄断、独享牟利。”判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契合历史事实与社情民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红色文化资源司法保护树立典范。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山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公正司法赋能红色资源长效保护、规范管理与活化利用。运城市盐湖区法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镇政府修缮烈士纪念碑,并持续回访跟进维护管理;阳城法院运用“情调理顺”工作法,成功调解抗日纪念馆租金续租纠纷,保障纪念馆正常运营;黎城法院快速办结黄崖洞景区扩建土地纠纷,现场办案、一日办结,以高质效司法护航红色文旅发展。
深度挖掘红色法治文化
守护英烈荣光,保护抗战遗迹,不仅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更是每一名三晋儿女薪火相传的历史使命。
省高院驻村干警廉清玲在派驻浑源县期间,了解到抗战时期发生于此的“黄土坡惨案”。他通过走访村民、查阅资料,整理出十余位游击队员与日军英勇搏斗、壮烈牺牲的事迹,他多方筹集近两万元资金,用来维修保护抗战遗址、纪念设施,并积极联络相关部门,推动为烈士立碑事宜。
2024年9月,“黄土坡惨案铭记碑”落成。如今,游客来到黄土坡村游玩时,常常在石碑前驻足凝视、追思,乡村学校也在这里开设了“红色课堂”,孩子们聆听老党员讲述抗战历史,一同感悟那段烽火岁月。
抗战烽火中,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抗日根据地扎根三晋大地,在浴血奋战的同时,建立起系统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留下大量珍贵司法档案。这些泛黄卷宗、文书,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历史见证,更承载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是传承伟大抗战精神的“活教材”。
山西法院深耕红色法治沃土,深入挖掘、精心保护、活化利用红色司法档案,让尘封历史“开口说话”,让红色法治精神薪火相传。
晋中中院红色司法档案陈列馆内,抗战时期根据地司法原始卷宗集中展陈,成为独具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阵地。“这个展览由省高院主办、晋中中院承办,从2000余份珍贵卷宗中甄选近百份原始档案,是目前全国鲜有的抗战时期司法档案专题展陈。”讲解员介绍,“这些档案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既有盗匪惩治的判决书,也有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的调解记录,全方位展现了根据地司法机关‘依靠群众、公正司法、服务抗战’的生动实践。”
立足红色司法资源保护传承大局,吕梁中院系统梳理212件晋绥边区历史案卷,联动高校科研院所、档案管理部门组建专业研究团队,构建史料保护、学术研究、成果转化、公开展示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切实做好红色司法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创新性活化。
追寻着这些珍贵的“红色法治印记”,山西法院着力打造文化品牌,促推长效化、阵地化传播,让红色法治文化“火”起来——还有吕梁市离石区法院建成法治文化主题馆,重点呈现晋绥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建设、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在吕梁等内容,让红色法治精神在这片热土上薪火相传;经祁县法院保护性修缮后的法治文化展馆已成为开展爱国主义、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用心守护三晋红色薪火
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三晋大地处处可见司法守护红色资源的坚实足迹:夏县法院在中共河东特委革命活动旧址成立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宣传基地;垣曲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在北垛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兵站旧址发布司法保护令;兴县法院依法审结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督促部门履职、强化常态化管护……
山西共有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3399处,相关联其他遗址383处。这一处处抗战遗址,一件件抗战遗物,一座座纪念场馆,都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保护是首要任务。
灵丘县平型关战役遗址,是全面抗战以来中国军队首次大捷的发生地,打破“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地标。为守护好这一珍贵遗产,大同中院、灵丘法院联合设立平型关战役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红色资源一线。
“工作站实行‘定点值守、巡回办案、快速响应’机制,法官定期驻站办公、现场排查隐患、快速化解纠纷,实现‘红色资源在哪里,司法保护就跟进到哪里’。”工作站法官介绍,自设立以来,已办结涉遗址保护、文旅开发等案件10余件,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次,以司法力量守护“平型关精神”永放光芒。
黎城县,太行山最早的抗日根据地,千余处红色资源遍布山野,被誉为“没有围墙的抗战博物馆”。面对红色资源分散、管护难度大的难题,黎城法院联合宣传、文旅、文物等部门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在黄崖洞景区、冀南银行旧址设立司法保护站,构建起全覆盖的红色资源司法保护阵地。
敬畏历史方能行稳致远,守护根脉方可砥砺前行。山西法院将始终以法治为帆、以担当为桨,持之以恒守护三晋红色遗存,久久为功传承伟大抗战精神,以扎实司法答卷践行新时代使命担当。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