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