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钱做服务,结果耳朵受了伤,医药费加精神损失费,赔1000元一点都不多!”3月13日,永济市民王某情绪激动地与店家争执,双方僵持不下,最终选择报警。
接到案件后,永济市司法局城东司法所第一时间联合城东市场监管所启动联动处置,专职调解员吕爱绒与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王先生,您的心情我们理解,但请您不要激动,我们会调查清楚后还您公道。”吕爱绒先安抚好王某情绪后,向其了解事发细节。随后,她又向足疗店店长和采耳师明确:“消费者有消费安全权,采耳服务必须保障人身安全、提前告知风险,现在出了问题,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多轮沟通劝导,双方达成协议:采耳师一次性赔偿王某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费500元,若后续王某因耳朵感染就医,相关医药费由涉事方实时报销。
永济市司法局城东司法所所长裴周琦提醒,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消费留存凭证,遇权益受损及时固定证据,协商无果可向监管部门、消协求助,或通过司法调解依法维权。
本报记者黄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