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市民王大爷平日喜爱捡拾纸箱、塑料瓶等物品,长期堆放在小区楼道内,给周边邻居生活带来困扰。物业得知情况后对楼道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王大爷心生不满,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王大爷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物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分析:
日常生活中,不少居民习惯将废品等杂物堆放在楼道、阳台,殊不知这一行为暗藏极大消防安全隐患,有可能涉嫌违法。在楼道堆放杂物,不仅极易引发火灾,还会加速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严重影响居民自救逃生与救援人员灭火行动。
堵塞疏散通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被困人员逃生的希望,也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区域堆放杂物,及时清理家中积存的易燃可燃物,按要求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场所。如发现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堆放杂物,或存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请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反映。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保证楼内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和消防通道的畅通,防盗窗禁止全封闭,禁止锁闭安全出口。同时,各小区物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火灾逃生演练,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重点清理楼道堆物、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及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畅通的居住环境。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