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辛成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日期:02-02
(2026年1月31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王辛成、谭震、石云峰、李泽华、张岐云、武宏文、操学诚7名同志提出,因工作、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辛成、谭震、石云峰、李泽华、张岐云、武宏文、操学诚7名同志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