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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日报

既做“裁判员”更当“引路人”

日期: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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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从一起案例看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教育引导

  “对待未成年人侵权案件,法律既要做‘裁判员’,更要做‘引路人’。”1月19日,文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张昌彪说。
  他翻起一份近期的卷宗说:14岁的小然(化名)在台球厅被四名年龄稍大的男孩(三名未成年、一名成年)围殴受伤。虽然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中三人作出行政处罚,但伤害已经造成。小然的父母心疼不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权益。小然的父母将四名侵权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00余元。
  接手这起案件后,张昌彪下决心借这起案件做一次特殊的司法实践,把权益保护与教育引导深深融入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经他了解,四名打人者冲动的背后藏着家庭教育的缺位,有的家长忙生意,没发现孩子染了“抱团耍酷”的习气;有的家长只会骂,没教会孩子“如何控制情绪”。“如果只是判赔偿,孩子可能会觉得‘钱能解决一切’,反而埋下更大的隐患。”张昌彪说。
  “年龄并非免责金牌,法律也不会因为年纪小而对暴力行为完全免责,行政处罚记录会载入你们的档案。”庭审当天,张昌彪的声音不高却像重锤,敲在四个少年的心上。先前脸上还带着些许不服气和侥幸的他们,渐渐低下了头。
  张昌彪从桌前拿起一叠早已准备好的材料,走到他们面前一一递过:“这些材料,是与你们年纪相仿的人被审结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可以告诉你们,暴力的代价有多大。”他语气严肃地提醒。四个少年翻阅那些案例材料,指尖微微颤抖,先前的叛逆与顽劣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愧疚与反思。
  考虑到小然因心理创伤无法直面涉事人员,张昌彪特意安排在庭审后单独与小然的母亲沟通。他耐心倾听着这位母亲的担忧,细致询问着小然的恢复情况,随后郑重地将一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交到她手中。“赔偿只是对物质损失的弥补。让孩子从心理创伤中走出来,才是最关键的事。”
  张昌彪细细叮嘱道:“接下来一定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多陪他说说话、散散心,尽量减少让他前往台球厅这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更要慢慢帮他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教他学会识别身边的风险,遇到危险时及时避险、求助。”听着这暖心的叮嘱,小然的母亲得到了些许慰藉。
  随后,张昌彪又将一份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递到四名侵权少年的父母手中。“孩子的成长没有回头路。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养成守法的好习惯,是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看着眼前的家长们语气恳切地说道,“不要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平日里多花点时间陪伴孩子,多和孩子沟通交流,才能及时发现他们的问题、纠正他们的偏差。”接过这份沉甸甸的告知书,家长们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会放下忙碌,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关心孩子。
  一场庭审,不仅厘清了责任、敲定了赔偿,更唤醒了两代人的责任与反思。“法律的意义,也远不止于分清是非、弥补损失,更在于以法为引,护航每一位少年的成长之路,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在法治的温情中,找到爱与教育的正确方向。”张昌彪说。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