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希芳——把法理情倾注在每一件民生“小案”中
日期:12-29
12月15日的早晨,屋外寒风凛冽,街头行人裹紧衣服匆匆而过,而祁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却暖意融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希芳端坐在调解桌前,耐心疏导着一对因排水问题争执多日的邻里。“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先把情绪放一放,看看怎么解决才能不影响日后相处。”她一边递上温水,一边细致梳理双方的核心诉求。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渐渐缓和。
这是陈希芳日常工作的缩影。作为全院公认的“办案标兵”,她审结的案件很多,却始终将一个词看得很重——“事了”。这份执念,是她在与当事人的坦诚相对、在一桩桩民生“小案”的悉心办理中,沉淀出的司法初心。
今年7月,陈希芳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因亲人去世后房屋无法过户,与卖家争执不休,愤而起诉要求退房退款。庭审现场双方剑拔弩张,火药味十足。端坐审判席的陈希芳敏锐捕捉到弦外之音:“原告真正想要的不是退款,而是拿到名正言顺的房本以求‘心安’,而被告的顾虑在于惧怕承担过户过程中的额外费用。”
一纸判决或许能快速驳回诉求、了结案件,但埋藏在双方心中的矛盾真的能化解吗?“陈庭长没有选择快审快判的便捷路径,而是主动扛起更重的责任。”祁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惠栋说,她搁置简易程序的高效,耐心搭建“背靠背”的沟通平台,一边倾听双方诉求,一边引导他们走访周边小区、咨询相关部门,把过户流程、费用明细等实务问题逐一厘清。
扎实的调查取证、通透的法理阐释,如同春风化雨般慢慢融化了双方对立的坚冰。最终,在审限届满前,一份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协议顺利达成。“数月后我们回访得知,该房屋过户手续已全部办妥。一场可能延续数年的法律纷争,就此消弭于无形,两家人还成了朋友。”谈及此,陈希芳脸上难掩笑意,语气里满是欣慰。
法官不能只做是非的评判者,更要做信任的重建者和未来的规划者。陈希芳感慨地向记者讲述起自己初任法官时审理的一桩离婚案。“法庭上,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高中女生,在被问及‘愿意跟随父亲生活,还是母亲’时泪如雨下。女孩紧抿的嘴唇、无处安放的手和逐渐黯淡的眼神依然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陈希芳说:“一纸判决能划清财产的界限,却不能缝合亲人之间的情感裂隙;能判定子女随谁生活,却重燃不了少年眼中黯淡的微光。”从那时起,陈希芳认识到,真正的“定分止争”,不在于判决书上的寥寥数语,而在于让当事人能从法律的框架内找到一隅寄“心”之处。“一案判,百案生”绝非司法追求的结果,唯有秉持“如我在诉”的初心,在每一个案件中倾注理解与耐心,才能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誓言。
今年秋天,陈希芳站上首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的全国舞台。她把自己“埋”进了海量的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中,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到相关司法解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到各地优秀调解实践,反复咀嚼、逐字推敲、熟练背诵。经过激烈角逐,斩获优秀奖。
从初登审判席的青涩紧张,到如今断案调解的沉稳老练,陈希芳的18年,见证了一位基层法官向内探索、向外成长的蜕变,更折射出万千司法工作者扎根一线、服务人民的坚守。如今,每天面对的依然是不计其数的卷宗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但陈希芳的目光更加坚毅,内心也更加安定。她深知,自己守护的不仅是法律的尊严,更是千家期盼、万户团圆。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