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积极探索生态扶贫到生态振兴新路径
日期:12-19
——吕梁市“十四五”期间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之八
岚县别样红造林合作社全景。
岚城镇王家村寨南沟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
开展沙棘育苗,为沙棘苗除草。
村民剪摘沙棘。
岚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理念破解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矛盾,为像岚县这样曾经生态脆弱与经济落后高度重合的贫困地区发展指明了方向。
生态脆弱与深度贫困交织
岚县发展曾经面临的“双重考题”
岚县地处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区,曾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国土面积1512.74平方公里,折合226.9万亩,其中林地面积99.57万亩,占总面积的43.88%。但全县森林覆盖率仅有17.8%,为全省最低。县域土地贫瘠,缺林少绿,贫困与生态脆弱交织,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和经济落后区。
近年来,岚县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创新生态建设方式方法,2014年—2015年探索购买式造林,2016年试点合作社造林、合作社管护,2017年开展规模化造林,2018年试点引进大果沙棘实施林业资产收益改革,党的二十大以来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近十年间,岚县通过生态建设带动生态扶贫、促进经济发展,不仅改善了脆弱的生态环境,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和共建共赢。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对组建造林合作社在“一个战场”打赢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再次肯定生态扶贫做法、减贫工作成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三部委联合发文推广岚县生态扶贫模式。2023年,岚县的经验做法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岚县“合作社造林”模式入选世界银行国际减贫十大典型案例。
聚焦机制创新
岚县生态振兴的“三步走”实践探索
岚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在开展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从“生态治理脱贫一批”入手,探索出合作社造林、合作社管护、林业资产收益等系列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模式,实现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
探索购买式造林,打通落实“两山”理念新路径。岚县地处吕梁山生态脆弱区,过去,全县90%的贫困人口生活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相对恶劣的区域,境内有31万亩宜林荒山需要治理,为实施生态扶贫提供了“用武之地”。随着育苗产业的发展,2015年岚县油松平地育苗总面积达4.5万亩,总株数达3.8亿株,为实施生态扶贫提供了“可用之材”。岚县曾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万人,其中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为实施生态扶贫提供了“可用之人”。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山西省先后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扎实搞好林业精准扶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晋林办发〔2016〕8号)等文件,为实施生态扶贫提供了政策依据。
面对“宜林荒山多、积存苗木多、脱贫任务重”等难题,岚县多方探索破解路径。2014年,岚县与省直黑茶山国有林局合作,先行试点购买式造林,即改变过去政府全过程投资造林的传统做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调动社会力量根据林业部门编制的规划设计先行造林,鼓励群众将积压的苗木就地栽种在自己的土地上,1年造林3年管护成活后,政府按国家、省、市级造林工程投资标准确定收购价,购买验收合格的林地。
购买式造林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行政推动的形式,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的局面,撬动社会资金、劳动力、荒山荒地等生产要素投入林业领域,促进林地、林农与资金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以及成林率和覆盖率,成功用政府资金直接换取造林成果,达到政府花钱买活树、群众参与创收益、社会层面得生态的效果。同时,通过购买式造林,培养出一批专业造林队伍和造林带头人,让群众尝到了造林的甜头,为合作社造林提供了实践基础。
实施合作社造林,在一个战场打赢两场战役。长期以来,大规模的造林都是通过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专业造林公司或造林专业队实施,贫困群众参与度较低。为让贫困户从生态造林工程中受益,岚县探索生态扶贫新机制,201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合作社造林试点,先行成立47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揽完成3.3万亩造林任务。具体做法为:一是组织贫困户成立造林合作社,把公司造林变为合作社造林。组织贫困户成立造林合作社,明确要求合作社80%以上的社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变贫困群众为造林工人,让他们在家门口参加造林。同时造林工程所获60%的利润必须作为合作社红利分配到贫困户手中,使造林工程每一个环节都与贫困户相连,确保贫困农民真正受益,将少部分人赚钱变为广大贫困群众脱贫增收。2016年—2020年,岚县共成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02个,覆盖12个乡镇5155名贫困人口。二是变招投标为议标,降低参与门槛。立足广大造林合作社非专业团队,岚县简化项目工程招投标复杂的程序,由项目所在地区乡(镇)党委召集党委成员、村“两委”人员参与评价议定,公开议标,把造林工程承接给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进一步减少了工程成本,使项目资金直接投入到造林工程中。三是实行树随地走新机制,变“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树种到谁家承包的荒山荒坡上,所有权归谁家,极大地调动了贫困户造林的积极性。由于林木所有权不变,农户还可获得国家生态补偿、林权流转等多种收益。2016年至今,岚县共投入资金4.5亿元,完成造林40余万亩,全部由102个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接完成,带动3万名社员,年人均造林收入达6500元以上。四是探索合作社管护新模式,变临时务工为长期增收。造林工程实施完毕后,由建档立卡贫困户组成合作社对林木进行长期管护,政府向合作社购买管护服务,贫困群众获得管护报酬。岚县共成立管护合作社13个,护林员777人,其中生态护林员427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达7000元以上。
随着合作社造林的深入,岚县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有资金、有能力的造林营林带头人,发展林特产品,实施林业资产收益造林新模式,由“三权”促“三变”: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户把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折股量化,以股权形式入股造林企业,村民成为股东,造林企业组建或对接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由企业出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脱贫户参与造林工程建设、管理、管护,形成“企业+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共同体,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实践中,县乡政府居中协调服务,村集体代农户监督管理,企业承担经营风险,农户每年可获得三笔收益:第一笔是每亩国家补助的相关款项500元;第二笔是通过合作社给造林公司打工获得的造林务工收入;第三笔是经济林产业收益的分红收入。这种模式取得了资源激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荒山增绿的综合效果,彰显了生态扶贫的旺盛生命力。
拓展生态振兴路径,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造林工程的大规模推进,岚县宜林荒山荒地基本实现灭荒,可营造林面积不断减少,生态帮扶效益逐年降低,仅有四分之一脱贫户可以通过林业管护增收,其余脱贫户劳务收入大幅减少。如何让脱贫户在生态振兴中持续获得收益,岚县坚持“生态是最大的品牌,林业是最大的资产”,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着力打通“点绿成金、生态变现”的快车道,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一是发展特色林果,推动生态产业结构升级。制定《岚县开展林下经济培育试点实施方案》,聘请山西农大教授、省果树研究所研究员全程跟踪技术指导,结合土壤、气候、地形条件,优选栽植沙棘、野生羊肚菌、榛子等经济作物,变生态绿化为经济林产业,突破岚县发展经济林产业无霜期短、冻花冻果的瓶颈制约,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找到了林业经济发展新路子。如界河口小蛇头村以“兴榛富民”,发展大果榛子,建成年产10万株苗木基地,5年后进入盛果期,预计年产优质大果榛子30万公斤。普明镇发展连翘、西梅、李子、沙棘等经济林树种。王狮乡蛤蟆神村引进大果沙棘,2254亩地种植中蒙杂交杂雌1号沙棘;3年初果,按亩产沙棘500公斤,市场价每吨8000元计算,亩纯收入2100元;第5年进入盛果期,亩产1000—1500公斤,亩纯收入最低8000元。农民前期造林劳务有收入、中期幼林抚育管护有收入,再加上成片经济林进入盛果期的分红收益,短、中、长相结合让农户更有底气,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四方共赢。二是发挥资源优势,孕育生态文旅产业蓝海。随着造林工程的深入开展,岚县林草覆盖率达43.62%,是“洗眼、清肺、养生”的绝佳胜地。立足生态优势,岚县将文旅康养产业作为消费新蓝海、增长新动力,以锻造黄河旅游板块为契机,充分挖掘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和自然风光价值,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抢抓全省A级景区倍增机遇,实施“土豆花风景区”“白龙山”等建设项目,全力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推出蛤蟆神沙棘小镇一主五辅的旅游度假区避暑基地及界河口镇沙棘小镇等系列生态旅游产品,吸引人们来岚县疗养旅游。岚县先后获得“十二五首批生态(人文)宜居县”“最美中国绿色生态、休闲度假、民俗(民族)旅游目的地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金樽奖”“中国最美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等荣誉。三是延伸加工链条,推动林业资源溢价增值。大力发展沙棘产业,依托国家乡村振兴局派驻的产业顾问组,加大科学技术支持,建立全国首个沙棘院士工作站,制定《岚县沙棘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3—5年产业行动计划,规划“一圃、二镇、五基地、八点、一园、一中心”的空间布局,全县沙棘林面积达30万亩。加速沙棘加工转化,从中国科学院、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等聘请资深沙棘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打造“秀容慧果”沙棘品牌,创建集沙棘品种开发、沙棘产品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山西秀容沙棘制品有限公司,年可生产冻果5000吨、原浆3000吨、饮料300万件、药茶20吨、果油300吨、籽油150吨,年产值1.5亿元,带动3万余名脱贫人口人均增收3000元。全县形成集育苗、种植、采摘、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完整沙棘产业链条,成功打造生态帮扶、生态振兴产业升级版。2025年—2028年,岚县规划发展沙棘产业50万亩,预计沙棘产业收益将达到25亿元。
荒山增绿与群众增收
岚县生态建设多重效益的生动呈现
从购买式造林到合作社造林,再到林业资产收益与特色林业产业壮大,脱贫群众从造林、营林逐步参与到管护、育苗,岚县不断拓展生态脱贫、生态振兴路径,走出了一条“荒山增绿、群众增收”的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双赢路径,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多重效益叠加。
激发农村脱贫信心。在实施购买式造林过程中,大部分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由村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领办,通过承揽造林工程,合作社获得收益,村集体可按比例分红。合作社造林扶贫模式,通过合作社把贫困群众组织起来,改变了以往贫困户单打独斗的局面,让贫困户在合作社学到了技术、提高了能力,激发了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了致富信心。
强化基层党建质效。农民造林专业合作社由村党支部牵头,把一些原来技能缺乏、外出务工经验不足的群众吸纳进合作社;合作社通过议标获得造林工程,通过承接造林工程实现收益,既体现了党支部的引领组织作用,又提高了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突破林业经济难题。通过分析当地地理、气候、土壤等特点,大胆引进“中蒙杂交杂雌1号”进行规模化种植取得成功,突破了本地气候独特、无霜期短、晚霜冻花冻果现象严重、发展经济林产业先天不足的瓶颈,为全县发展林业经济探索出一条新路。
提高集体经济收入。按照群众自愿、公开公示的原则,农户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村集体打包转租给造林公司,每年每亩获得10元公益金,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如界河口镇东口子村有386户125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1户683人,2017年以来实施林业资产收益试点1752亩,村委会每年每亩提取10元公益金,年收入17520元。
促进文明乡风建设。贫困群众在合作社有活干、有钱赚,过上了幸福新生活,精神需求得到极大满足,乡风更加文明。造林及管护中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生态护林员管护体系。生态护林员不仅在林业保护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在党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提升生态治理成效。合作社造林把生态成效与群众收益直接挂钩,大大提高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也提高了林木成活率。2017年至2024年,全县新造林近40万亩,本地苗木销售收益达1.8亿元,造林绿化率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
从“实践”到“经验”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探索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新路径的根本遵循。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资源型地区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首先要把“绿水青山”放在优先位置,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岚县良好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经济优势。同时在“生态优先”中同步做到“民生至上”,一体推进生态建设、脱贫致富、乡村振兴,让绿水青山持续发挥出生态、经济和社会多重叠加效应。
加强党组织领导是创新探索生态建设带动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新路径的政治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团结农民群众,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工作的组织基础,既是“一线指挥部”,也是“前线先锋队”。生态扶贫中,正是由村党支部引领、党支部书记牵头、党员和村干部带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才能成功创办造林合作社,实现农村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和谐合拍,增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实践证明:深化农村改革,首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引领带动作用,把基层党建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来抓;抓强基层党建方能促农村改革,方可实现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互促共赢。
坚持群众首创精神是创新探索生态建设带动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新路径的坚实基础。合作社造林、购买式造林、林业资产收益等改革之所以取得可喜成果,基层的勇于探索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面深化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改革过程中,岚县广大群众自发组织成立造林专业合作社,从一个村成立一个合作社,到几个村联合起来组成合作联社,从单一承接本地造林工程到走出去承接更多造林工程,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从中持续受益,造林热情得到提升,从而推动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改革全面深入。所以,改革要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迫切需求为导向,只有群众参与、基层认同的改革方案才能得到群众和基层的拥护,进而凝聚起推动改革的强大社会力量。
敢于攻坚克难是创新探索生态建设带动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新路径的精神力量。生态扶贫改革之初,岚县同样遇到了难题,按照有关规定,金额2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必须通过竞标来承接。而且,绿化公司都有专门的工程队,其成员大多常年从事绿化、技能熟练,贫困户要参与进去难度可想而知。但岚县并未就此退却,而是坚决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构想:将荒山绿化工程由招标改成议标,并扶持由贫困户组成的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接造林绿化工程,实现了资源激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荒山增绿、集体经济破零“五赢”。后期,岚县积极探索脱贫户入股等方式,让他们在生态振兴中持续获得收益。实践证明,只要敢于攻坚,敢于碰硬,敢于突破利益藩篱,就能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推动各项改革部署取得新成效。
健全制度机制是创新探索生态建设带动生态扶贫、生态振兴新路径的重要保障。岚县生态扶贫的创新举措效果显著,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得益于与之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岚县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岚县生态扶贫实施意见》《岚县林业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方案》《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沙棘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岚县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岚县购买式造林技术规定及检查验收办法》《岚县购买式造林议标办法》《岚县新造林管理管护实行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这些制度文件全面规范了购买式造林、合作社造林、生态振兴等行为,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岚县的做法启示我们,改革不仅要“破”更要重“立”,把实践探索出的成熟做法及时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是推进改革持续深化的关键所在。
本版文/图由中共吕梁市委改革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