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胜法宝”
日期:12-02
卢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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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任务进行专门部署。要高度重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前沿科技领域治理效能提升等实践要点,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把“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任务进行专门部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在“两个大局”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选择,有助于切实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实现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以及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能够有效回应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求。要高度重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前沿科技领域治理效能提升等实践要点,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一体化发展,切实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立足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视角,科技创新活动本质上是创新主体对社会有机体系统内外要素的有效整合,这种整合使各要素形成了朝先进生产力变革方向运动的合力,最终推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知识积累、技术积累、经验积累由量变迈向质变。为了使各类创新主体能高效利用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活动,现代国家逐渐发展出知识、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合、优化协调的制度体系,即国家创新体系。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依靠科技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协同推进,逐步建构起较为系统、完备的国家创新体系架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同世界科技强国之间还存在差距,要想进一步实现创新大国到创新强国的根本转型,还需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设和发展。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既是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水平的科技中坚力量,又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形成国家竞争优势的战略支撑。基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所充当的重要角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作出“世界科技强国竞争,比拼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判断。概言之,只有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把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与实现国家科技战略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满足切实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需要。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关键在于优化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科技体系和能力。一方面,明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体定位。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由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主体构成,这些主体除了提升专业水准外,更需瞄准科技强国战略目标明确自身定位,推动重大战略科技攻关任务持续取得突破。另一方面,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协同创新。推动国家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紧密合作,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形成开放包容共享、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网络,并且要持续改进科技力量空间分布格局,既要在科技创新高地与产业创新高地搭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载体,又要在中西部地区合理布局以增强全链条韧性。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与此同时,以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在加速演进。中国必须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唯有如此才能在科技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满足以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需求。
一方面,原始创新是基于全新理念和假设展开的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首创性,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常常能产生颠覆性和引领性的成果。基础研究则既是原始创新的起点又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所以加强基础研究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要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基础研究组织体系的多层次建设,重点对量子科学、空间科学等前沿科学问题进行体系化部署。另一方面,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知识密集、结构复杂、功能重要等鲜明特点,其革命性突破往往会给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根本性影响。鉴于关键核心技术在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领域的重要性,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进行相关的体制机制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的制度表现,要有效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战略引领,自上而下统筹整合公共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优势资源,构建起从基础技术、应用技术到前沿技术的协同创新态势,实现从科研、开发到产业化协同联动的良性循环。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
《建议》明确指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面向“十五五”,中国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换言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需面向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紧密结合,助力科技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深度转型,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值得注意的是,《建议》首次将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列为重点培育的六大未来产业,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载体,这六大产业塑造了新质生产力的重点发展方向。但是,由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对基础科学研究有着高度依赖,它们的培育壮大需要紧密依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需要科技创新成果的高效转化来提供核心驱动力。
在2024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了重大部署,深刻阐明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基础、关键与途径。首先,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要加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布局,系统推进战略导向的基础研究工作,重点提升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力度,加强科技基础条件的自主保障,帮助涌现一批标志性、原创性成果,不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其次,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除了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协调组织等环节的积极作用之外,还要做大做强科技领军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协同整合优势。此外,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潜在力量,通过出台国家政策、倾斜社会资源,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也非常有必要。最后,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应构建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使科研攻关更精准对接产业需求、产业升级更深度依托科研突破,最终达到“产业往前段走、科研往后端走”的发展目标。
提高前沿科技领域的敏捷治理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人工智能作为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催生出的新型技术形态,已然是推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简言之,人工智能技术正借助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不过,人工智能的技术“双刃剑”效应业已凸显,正在给各国的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造成挑战。为了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在阐释如何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过程中,专门提到要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
面对前沿科技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敏捷治理这一具有针对性的科技治理举措,明确了治理要求和治理原则。简言之,敏捷治理不仅能够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生态,而且还推动科技活动与科技治理的同步协调发展,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的治理支撑。一方面,确立敏捷治理的文化环境。敏捷治理主张设定适度的容错纠偏机制,因此其实施路径需聚焦于敏捷思维的塑造、辩证思维的培育以及敏捷文化的打造,实现风险治理弹性与适应性的双重提升。另一方面,完善敏捷治理的制度体系。具体来说,通过运用适应性佳、灵活性高且试错成本可控的软法工具,对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的创新实践开展柔性规制,并适时将其升级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稳定适用效力与强制实施属性的硬法规则。(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