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12月上旬召开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郭宁)11月21日,省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省政协贯彻落实工作;决定于12月4日至5日召开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省政协主席张春林主持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徐广国、李正印、张复明、李晓波、李青山、李思进、王立伟、闫晨曦、王蕾出席。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把法治理念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社会等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法治山西建设凝聚人心共识、汇聚智慧力量。要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行动有规范,扎实推进省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政治引领更加有力、协商建言更加有为、民主监督更加有方、凝聚共识更加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程、议程(草案),建议会议的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将上述有关文件草案提请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