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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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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山西日报

“阳光下的榜单”是起点,而非终点

日期: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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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限期整改拒不整改;不配合执法检查;不履行合同、未提供质价相符服务导致业主投诉属实……一年内3次列入黑榜,小区将重新选聘物业。近期,《太原市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试行)》实施,面向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建立“红黑榜”制度,每月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张“阳光下的榜单”,受到“苦物业久矣”的居民欢迎。
  物业管理服务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关系着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近年来,我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对物业管理服务监管力度,去年年末,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加强管理。今年年初,省住建厅正式上线运行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暨全省物业投诉转办系统,4月发出公布全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的通知。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彰显了政府整顿物业市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决心。在此背景下,太原市积极响应国家和省里政策,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红黑榜”制度,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但真正形成制度化、透明化的现代物业管理服务,并不是仅靠榜单就可以实现,还需探索更多元的治理方式,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共治格局。
  太原市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以公开促公正,以评价促提升。制度设计严密而具操作性:红榜项目需满足多项基础条件,并在党建引领、考评成绩、社会评价等方面表现突出,而黑榜则划定多条红线。制度更配有闭环管理机制,对红榜企业激励,对黑榜企业惩处。但其效能发挥仍面临考验:一是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有待检验。目前县(区)级部门拥有“上榜理由”填写权,评价标准可能因地域差异出现尺度不一。业主参与评价渠道仍显薄弱,容易陷入“政府单方面评判”的困境。二是整改落实存在执行断层风险。如规定黑榜企业整改合格后10日内可移出名单,但对整改过程缺乏细化监督。
  “红黑榜”不应是终点,而应是物业治理现代化的起点。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还可以继续探索:
  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机制。住建部等10部门2021年已明确要求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我省也有地区正探索推动“红色物业”建设,通过党组织纽带整合社区、业委会、物业力量,将榜单的刚性约束转化为社区内生的治理合力。
  数字赋能的动态监管网络。应整合“红黑榜”与智慧物业平台数据,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让选聘、评标、监管有据可依。当业主扫码评价成为日常,物业服务便置于真正的“聚光灯”下。比如,“成都智慧物业”小程序,小区内贴二维码,业主一扫就可反映诉求,相关部门限时响应、分类处置。
  权责明晰的市场化退出通道。太原规定“一年内3次列入黑榜,小区将重新选聘物业”,但操作细则尚待完善。需配套业委会培训机制、应急物业库等,避免出现“老物业走了,新物业进不来”的治理真空。只有让退出机制顺畅运转,红黑榜的“牙齿”才能真正咬合。
  “红黑榜”的设立,让业主有了“说话的平台”,让企业看清了“行止的边界”。但任何制度的成熟完善都需经历实践的检验与时间的打磨。当透明的榜单与多元的监督、市场的力量、社区的智慧相融合,我们才能迎来“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新生态。

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