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公司职工王志强同志,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岗,长期不上班,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沙曲一号煤矿劳动人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请该同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