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建议——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汾河合力
日期:09-11
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流。其流域涉及9市51县(市、区),面积约为3.95万平方公里,是我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汾河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干流全年不断流,消除了劣Ⅴ类水质断面,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作为持续系统工程,汾河流域生态保护现阶段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省政协委员、忻州市政协副主席王海英给出建议:
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保护汾河得有“主心骨”,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用好。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厘清各部门在汾河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同时,更好落实规划管控,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作用。
严格执法司法,确保法律权威。一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汾河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督查执法;加强队伍建设,配备相应巡护设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汾河保护专门化、专业化司法机制,加强汾河保护领域公、检、法相关职能衔接,健全案件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
强化保障,全面提升汾河保护水平。“钱、科技、生态”都得“跟到位”,让保护有“底气”。要加强汾河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汾河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汾河生态保护修复投入力度,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汾河的多重效益,形成“保护—受益—再保护”的良性循环。提升汾河保护的科学性,加快实施重大工程,加强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科学开展定期评估。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多元共治良好格局。要加强汾河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解读,让“保护汾河”变成“全民共识”。要畅通社会参与汾河保护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汾河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汾河合力。
本报记者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