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现对以下超期滞留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从即日起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如下),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证件和手续到偏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以下车辆依法处理。
偏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