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介绍,普查后,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已接近130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
普查首次增加数字经济内容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五年开展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结果显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壮大,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不断增强,五年来我国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27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1148.1万个,增长52.7%;产业活动单位3636万个,增加1181万个,增长48.1%;个体经营户8799.5万个,增加2503.6万个,增长39.8%。
本次普查首次增加了数字经济的相关内容。普查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91.6万个,实现营业收入48.4万亿元,占全部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当中,数字产品制造业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四成,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接近五成。从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特点来看,东部地区由于基础条件好、应用场景多,数字经济发展领先全国。2023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区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是62.2%、20.2%、13.6%、4.0%。四个板块营业收入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是73.0%、13.8%、11.9%、1.3%。
经济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康义表示,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统计局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资料,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普查年度(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942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增幅为2.7%。
康义在发布会上指出,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相比,我国经济发展在规模总量、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安全保障、绿色转型等方面都呈现出诸多的积极变化,展现出稳固的基础、强大的韧性和巨大的潜能。
普查修订后,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已经接近130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五年来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在30%左右,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最大增长源。同时,发展结构更优。202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6.3%,比2018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上。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经济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2023年,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区域、长江三角洲区域、沿黄河流域九省(区)拥有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都实现了较快增长。
新业态吸纳就业能力增强
新技术、新工艺大规模应用提速催生出众多新产业、新业态。2023年末,全国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5.8万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的比重超过1/5。以无店铺为代表的零售新业态快速发展,营业收入比2018年增长了137%,成为零售业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中类;网上零售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互联网零售行业表现亮眼,营业收入增长达到186%。
此外,发展可持续性更好。五年来,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逐步形成我国新的优势产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形成。2023年,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风力发电机组产量分别达到6.5亿千瓦、1.4亿千瓦,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4.9倍、7.4倍。天然气、水核风光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在不断提高,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
与第四次经济普查时期相比,我国第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规模继续增加,就业结构呈现一些新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副司长王冠华在发布上介绍,新产业新业态吸纳就业的能力增强,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撑。
新兴服务业为扩大就业提供了新机遇。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比2018年末增加507万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比2018年末增加1617万人。随着科技创新的提质增效,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增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五年间增加了517万人。
2023年GDP修订对今年经济增速有何影响?
修订后的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9.4万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4万亿元,增幅为2.7%。这对2024年的经济增速是否会有影响?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蔺涛在回答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时表示,2023年GDP核实后,2024年GDP总量会有所变化,但是2024年GDP增速核算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蔺涛介绍,根据我国现行的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是采用相关指标增长速度来推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24年GDP时是以2023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长速度来核算,即先推算出2024年各行业增加值的增速,再根据增速和上年增加值的总量来核算2024年的增加值总量。
所以,尽管2023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会有所变化,但对2024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而且从过去4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
“与前四次经济普查的增幅相比,此次五经普的年度GDP修订幅度是最小的,这反映出随着统计调查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常规年度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蔺涛说。
蔺涛表示,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的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由于修订工作量比较大,还需要一些时间。修订之后,2023年各省区市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将由国家统计局授权,由各省区市统计局在2025年1月份发布2024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时一并公布。各省区市生产总值历史修订数据,将于2025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和各地区统计年鉴对外发布。
本组文/本报记者 董鑫 统筹/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