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培育步行街可获400万元奖励-北京青年报
日期:04-05
本报讯(记者 李佳)商业步行街是城市活力的重要名片。为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促进全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日前,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支持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商业步行街建设提升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通知》指出,按照《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综合评定,支持商业步行街更新提升,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奖励标准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商业步行街新建培育,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奖励标准不超过400万元。此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获评“全国示范步行街”,可再奖励300万元。获得奖励的商业步行街按照《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评定,综合评分总得分需要95分及以上。
此外,申报升级改造的项目应在街区环境、公共空间、景观小品等工程方面,或在拓展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优化停车等配套设施方面,或在建设智慧街区、智能安防等数字化方面有相关的改造提升且已完成。申报新建培育的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后建设完成并实现开街运营。同时,申报项目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街区经营稳定,商户入驻率不低于90%,持续经营时间3个月以上,客流量和销售额稳定增长,消费水平有显著提升。
项目申报审核时,需要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上报。由市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定。
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局长朴学东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北京市商务局将围绕“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找准消费促进发力点,统筹考虑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针对性,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推进北京消费市场优结构、提质量、扩增量。
去年8月市商务局发布了《北京市促进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各区至少要有1条高品质商业步行街,全市建成一批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治理规范的高品质商业步行街。
作为充分体现步行者优先的开放式商业活动空间,全市商业步行街划分为更新提升型和新增培育型。更新提升型步行街以存量更新为主,对街区的商业、环境、运营等方面进行改造升级。新增培育型步行街要结合地区发展资源和空间结构,注重规划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通过交通优化、空间提质、业态升级、运营提升等方面培育商业步行街。
各区将编制商业步行街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根据街区发展定位,对商业步行街及其周边商业载体提档升级,主街与辅街有机联通,商业品牌实现错位经营,形成优势互补,构建高端与大众齐备、主题与特色突出、时尚与潮流兼具的多元化商业生态圈。
《北京市促进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商业步行街要优化业态配置,综合型商业步行街应集聚购物、餐饮、文化、旅游、艺术、酒店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零售和餐饮业态占比50%以上;特色型商业步行街应体现高度的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和品牌化优势,能满足人们的特定消费和生活服务需求,主营业态特色店规模占到总经营面积50%以上。本市还支持有条件的街区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引入创意集市、沉浸式演艺、历史主题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