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光明日报》( 2025年12月05日 17版)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福州市永矜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印章编码:350103013357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杭州洲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3100603463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驻马店碧昌置业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412803008439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上海阀门二厂福州销售处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995年3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100180150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上海阀门二厂杭州经销处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GEM714B,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上海阀门二厂广州销售处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BCBY3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上海阀门二厂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678058302R,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南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EF2YLU9A)遗失公章(编号:43010510227706)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南汉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M81WY2L)2025年12月4日上午7时遗失公章一枚,编号:430922500108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宏民物流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6MA02HMH34A)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经本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注销珠海市风向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400MJL42920X4。已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机构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罗先生(电话:13316162386,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前路紫荆苑7栋2单元601房) 2025年12月3日
接受遗赠声明书
北京首善为老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000MJ0159408W,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4号1层1-11,法定代表人:赵晓梅;职务:理事长。
遗赠人任子骏,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1010219400208233X,曾于2025年10月14日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东苑一区51号楼17单元302家中订立自书遗嘱,遗嘱内容载明将自己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东苑一区51号楼17单元2房屋【不动产所有权证:京(2019)昌不动产权第0034174号,不动产单元号:110114009001GB00075F00090152,建筑面积:103.45㎡】由北京首善为老服务中心全部继承。
北京首善为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当面表示接受赠与。
2025年11月16日22:42,本中心主任曾庆杰接到天通苑东一区居委会李云增的微信通知,得知遗赠人任子骏先生去世。
本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用实际行动完成遗赠人任子骏先生心愿,用于为老公益事业。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北京首善为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赵晓梅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营口市鲅鱼圈区关于处置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长期存放遗体的公告
毕忠武、卢满秀、叶长森、王国彬、林建栋、赵明军家属,现就毕忠武(220721194804213618)、卢满秀(422823197706213367)、叶长森(210821195801280311)、王国彬(230421197803172614)、林建栋(230306196707285113)、赵明军(210423196508223030)遗体处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请毕忠武、卢满秀、叶长森、王国彬、林建栋、赵明军家属于见公告之日起30日(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内前往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处理逝者遗体。逾期我局将在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对遗体进行火化处置。望周知。
二、处理遗体所需材料:1、逝者家属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需在有效期内);2、能证明与遗体有关系的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逝者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
三、联系方式:
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417-6249092、18841763001。
特此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5日
附:
1、毕忠武,男,身份证号码:220721194804213618,户口地址:鲅鱼圈区新兴街金座D区4号3-3-1,死亡时间:2021年5月2日,死亡地点: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存放地点: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家属信息:无。
2、卢满秀,女,身份证号码:422823197706213367,户口地址:湖北省巴东县清太坪镇倒卜龙村6组,死亡时间:2024年12月9日,死亡地点: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存放地点: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家属信息:无。
3、叶长森,男,身份证号码:210821195801280311,户口地址:大石桥向阳里34号10-4-2,死亡时间:2023年3月21日,死亡地点: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存放地点: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家属信息:无。
4、王国彬,男,身份证号码:230421197803172614,户口地址: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垦社区C,死亡时间:2012年9月10日,死亡地点:营口市人民医院(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存放地点: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家属信息:无。
5、林建栋,男,身份证号码:230306196707285113,户口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正阳村7组,死亡时间:2025年3月13日,死亡地点: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存放地点: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家属信息:无。
6、赵明军,男,身份证号码:210423196508223030,户口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大孤家村,死亡时间:2025年2月1日,死亡地点: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存放地点:鲅鱼圈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家属信息:无。
仲裁公告
王亚平:我会受理的(2025)威仲字第0363号申请人山东金桥劳务合作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仲裁员选定书、证据。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7号院2号楼27层2706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8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惠济区绿州路209号14号楼2单元9层901号房屋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8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金水区贾鲁河北路58号12号楼2层203号房屋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单金亮:本院受理原告冷金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25 年11月 27 日刊登的“原告蚌埠信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吴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更正为“蚌埠信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章之权:本院受理原告成德同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2025)皖 0304民初53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崔华彬:本院受理原告耿广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 0304 民初 49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 3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燕阳、蚌埠春杨建材有限公司、田田:本院受理原告关子豪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 50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燕阳、蚌埠春杨建材有限公司、田田:本院受理原告关林弟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 507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 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声明公告登报电话
1390118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