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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宝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李秀桃与你公司、海南昌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206号),并定于2026年11月16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丽蓉、付金华[(2025)苏仲裁字第2056号],陈强[(2025)苏仲裁字第2057号],倪芳[(2025)苏仲裁字第2062号]:本会受理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合同争议三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补充证据及变更请求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逾期未选仲裁员的,本案将由蒋勇伟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11月2日13时30分、14时、14时30分在本会C庭开庭。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河南基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鼎泰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与河南基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金达信禾(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6)青2821民初491号
达西才仁:本院受理原告杨植刚与被告达西才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6)青2821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及宣判笔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查封公告
(2024)皖0104执恢438号
刘向辉及房屋实际使用人:本院受理执行的王瑞生与刘向辉、刘琛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瑞生向本院书面申请查封被执行人刘向辉所有的位于献县小屯村龙港嘉苑7号楼2单元101室及车库30号、3号楼3单元301室及车库33号的不动产(经查,该不动产系小产权房,未在相关产权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现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王瑞生的申请,依法查封上述不动产,查封期限叁年。在查封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该不动产权利人对本院查封措施有异议的,须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本院依法进行审查,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迟:本院审理上诉人陈云相与被上诉人李迟离婚纠纷一案,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民终3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浩轩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李金王: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凤阳经典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87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安徽常氏成诚养殖有限公司、常军:本院受理原告大行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11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开赔礼道歉信
朱梦雨、曾胜胜,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帮信,损害了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王娇阳、任民豪,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已接受法律的惩罚,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于侵害上述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深感悔恨,现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真诚地向上述公民及家庭说声对不起,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道歉人:朱梦雨、王娇阳
曾胜胜、任民豪
2026年9月25日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浒墅关派出所
告知人:赵幸荣、凌飞扬
被告知人:张辉,性别:男,出生日期:1983年11月4日,证件种类号码:身份证号411082198311040017,户籍地址:河南省长葛市石固镇朝阳村3组。
告知内容: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现查明:你于2026年7月23日,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州小顺科技有限公司内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后殴打张某,后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辨认笔录、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你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第五项“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五)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之规定对你进行处罚,现拟对你行政拘留五日。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可附页记录,被告知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附上,并在本告知笔录中注明)
答:
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被告知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公司清盘案件2024年第637宗
有关《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177(1)(d)条的事宜和有关天基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的事宜
聆讯通告清盘人就成立审查委员会事宜申请指示
兹提述于2026年6月30日在本报刊发的通知。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黄咏诗(Wing Sze Tiffany Wong)作为天基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清盘人)于2026年9月1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就公司清盘程序中是否成立审查委员会寻求指示。
清盘人在该申请中寻求法庭命令,指示在公司清盘程序中不成立审查委员会。该申请将于2026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静芬席前进行聆讯。
任何人士如欲于聆讯中作出陈词,请委聘香港事务律师并请他们尽快并不迟于2026年10月23日联络清盘人律师泰德威律师事务所(TJ@tannerdewitt.com)。
如有任何疑问,你应征询独立法律意见。
日期:2026年9月25日
Edward Simon Middleton
黄咏诗
共同及各别清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