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张非凡 徐小雪
江西抚州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标语、革命旧址和烈士纪念设施遍布城乡。
2025年以来,抚州市检察机关聚焦红色资源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份,推动一批红色遗迹得到有效保护,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修复红色标语
“上次提出整改的问题都解决了吗?”不久前,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万崇镇池头村,对红军标语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曾经墙体开裂、标语斑驳的红一方面军独立第五师保卫处旧址(万崇池头吴氏宗祠),如今已完成修缮加固,墙面上“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标语清晰可辨。
这是乐安县检察院守护红色标语的一个缩影。乐安县现存红军标语3800余条,占中央苏区留存红军标语总数的三分之一,被誉为“红军标语第一县”。然而,历经80余年风雨侵蚀,部分红军标语面临损毁风险。
2025年7月,乐安县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辖区内多处红色标语保护建筑存在房屋漏雨等问题。同年8月,乐安县检察院启动红军标语建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检察人员走访全县各乡镇,发现存在相关问题80余个,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
为有效推进问题整改,乐安县检察院建立“建议—整改—跟踪—回头看”机制,实行“一处一策”管理,动态掌握标语修缮进展。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协同发力,推动文物修缮专项经费落到实处,对建筑启动抢救性修复。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修缮、恢复红军标语保护建筑49处。
“老房子修好了,红军留下的东西保住了,这是给后人留下的‘真宝贝’!”看着古朴的墙上重新浮现出清晰的字迹,当地老村民感慨道。
修缮烈士墓碑
在金溪县“红军桥”旁,有一座无名红军烈士墓。无名红军烈士墓的背后是一段悲壮的历史。1933年,红一军团第11师三名红军战士负伤,在转移途中牺牲。村民将他们合葬在村南小桥旁,并将这座桥改名为“红军桥”。
2025年7月,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无名红军烈士墓保护力度不足,通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推动相关单位开展修缮保护。修缮墓碑、整治环境、修复道路……无名红军烈士墓如今整洁肃穆,英灵有了庄严的栖身之所。
今年清明节前夕,金溪县检察院党员干警来到该红军烈士墓祭扫。烈士墓后方,粉紫色杜鹃花漫山盛放。
抚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散落的“红色星火”被一一拾起、重新点亮,英烈的故事在这片红土地上继续传颂。
保护革命旧址
资溪县是革命老区,留存了多处革命文物建筑,承载着烽火岁月的红色记忆。2025年5月,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建筑类文物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部分省级文保单位和革命文物存在管理不足问题。
资溪县检察院通过开展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对革命旧址进行整改:建立维保制度,清理占道车辆,清除周边杂物与墙体植被,消除安全隐患。
隐患消除了,革命旧址重焕生机。如今,这里已成为红色教育基地,通过电子触摸屏、红色故事展播等数字化形式,吸引了不少研学团队和游客。
“以前在课本上读革命故事,总觉得很遥远。今天站在这里,看到红军留下的老照片和旧物件,那段历史仿佛就在眼前。”一名前来研学的学生说。
红军标语重焕光彩,无名烈士墓恢复庄严,革命旧址完成修护,抚州市检察机关坚定守护红色资源,让红色基因在法治护航下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