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有关部门在安达商厦广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主题宣传活动。图为活动现场。 (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古勒阿瓦提乡提根村文化广场,一场别开生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竞赛火热开赛。
台上,选手沉着应答;台下,村民争相举手互动,民族团结的“种子”在这场“接地气”的竞赛中悄然生根。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以来,新疆各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高位推动、分层宣讲、多维普法,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天山南北。
新疆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印发方案,明确1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
在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被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以及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融入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内容。
依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平台,新疆邀请中央宣讲团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宣讲,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广泛开展示范宣讲。
自治区领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入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百名人大代表宣讲骨干专题培训班”……新疆通过高位推动,构建起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方位宣传贯彻实施体系。
同时,新疆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办法(草案建议稿)》起草工作,对标对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工作,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法宣传全覆盖,新疆各地采取“分层分类、精准滴灌”宣传策略,创新载体形式,推动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
9月11日,喀什市讲师团在喀什会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巡回宣讲活动,组建联合宣讲队伍面向市直机关、乡镇(街道)、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及新兴领域等不同群体量身定制宣讲内容。
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生根、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新疆各地结合地域辽阔、点多线长面广实际,统筹线下阵地资源与线上新媒体传播优势,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乘上“云翅膀”,构建起“指尖上的普法课堂”。
一场场接地气的宣讲,一次次沉浸式的普法,不断推动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深扎根各族群众心底,贯彻落实践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逐步成为新疆各族群众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