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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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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法制日报

日期: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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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西藏自治区人大机关会堂管理处党支部赴拉萨市城关区雪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图为活动现场。 (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 王鹤霖 本报通讯员 李韬博

  初秋时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内,一场藏汉双语普法宣讲温情开讲。人大代表立足辖区多民族共居实际,结合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和睦共处的鲜活事例,通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
  基层遍地开花的普法实践,是西藏依法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生动缩影。
  西藏自治区各级人大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特殊区位与治理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以“学法律”与“学思想”结合、“贯彻法律”与“地方立法”结合、“讲法律”与“讲人大”结合“三个结合”为抓手,统筹思想淬炼、制度完善、普法宣讲一体推进,推动法律落地落细。
  坚持学思贯通,以理论深耕筑牢法治根基。紧扣“学法律与学思想相结合”工作要求,自治区各级人大摒弃机械式条文学习方式,推动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与法治学习深度贯通。
  当地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一体纳入常态化学习体系。通过集中研学、专家辅导、代表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精准吃透立法主旨、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夯实人大干部、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根基。
  在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马伟茗看来,民族团结法治工作重在知行合一,只有学深悟透法理内涵,才能让基层治理既有民生温度又有法治尺度,让法治赋能各族群众幸福生活。
  坚持立修并举,以制度细化护航法律落地。依托扎实的理论学习成效,西藏严格落实“贯彻法律与人大立法相结合”工作路径,把国家顶层立法要求转化为本土化法治保障。
  国家级顶层立法搭建起民族工作法治框架,在雪域高原落地见效,离不开适配区情的制度细化衔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职能,持续完善“国家法律+自治区法规+配套决定”立体化法治体系。依托已实施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当地加紧起草专项配套实施决定,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核心要求,转化为贴合西藏实际、可落地、可监督的制度规范。
  坚持普法赋能,以人大优势凝聚社会共识。按照“讲法律与讲人大相结合”工作部署,西藏各级人大依托制度优势和代表履职优势,持续推动普法宣讲下沉基层,打通法律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纸面法条真正“走进”群众、扎根高原。
  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大代表宣讲队伍深入社区院落、寺庙牧区、边境警务站,摒弃刻板说教模式,结合邻里互助、基层共治、民族团结共建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接地气的宣讲方式,有效消解了群众对民族法治工作的陌生感,让尊法守法、团结互助的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兴则边疆稳,团结固则百业兴。”马伟茗说,西藏自治区各级人大将持续用好“三个结合”工作方法,扎实履行立法、监督、代表履职核心职能,持续完善民族事务法治体系、深化全域普法宣传、强化法律落地实效,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高质量法治护航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年绽放在雪域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