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
8月25日,国务院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过5年接续帮扶,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0年的12588元增加到2025年的18627元、年均增速达8.2%,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0.8个百分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脱贫地区和其他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缩小,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为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发展。
报告显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扶体系平稳有序过渡;建立健全监测帮扶机制,防止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兜牢;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突出开发式帮扶导向,产业、就业帮扶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加强要素支撑保障,重点区域发展基础持续夯实;深化协作帮扶,社会帮扶合力进一步凝聚;讲好新时代中国减贫故事,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在“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帮扶体系平稳有序过渡”方面,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的有效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有关部门出台38个政策文件,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投入8505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3200亿元;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向脱贫县投入信贷资金35.2万亿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420亿元支持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1006万户次用于发展生产,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增加约1.5万亿元。优化机构职责设置。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并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国务院扶贫办改组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并于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整体并入农业农村部,地方各级扶贫机构同步实现职能优化和人员转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发挥考核评估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真抓实干。
在“建立健全监测帮扶机制,防止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兜牢”方面,指导地方每年科学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实事求是明确监测对象规模。优化完善监测方式方法,升级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指导地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监测质效。已有25个省份开通“一键申报”功能,识别时间缩短至15天以内。建立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对因灾等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后完善补充手续。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帮扶700多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
报告指出,当前开展常态化帮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返贫致贫风险仍将长期存在、欠发达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任务艰巨。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健全监测体系,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提升产业、就业帮扶质效,持续夯实增收根基;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深化“千万工程”经验学习运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