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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实用新型专利146.1万件,外观设计专利66.6万件。截至2025年底,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了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12件的预期目标。
□ 本报记者 丁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旨在回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等对专利优先审查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撑保障。
专利结构正在向优转变
2025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实用新型专利146.1万件,外观设计专利66.6万件。截至2025年底,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了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12件的预期目标。
这一数据反映出我国创新质量持续提升。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国家‘十四五’规划中衡量创新产出的重要指标。”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梁心新介绍,设置此指标旨在强化专利的质量导向,引导发明专利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超额完成‘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这表明我国专利结构正在向优转变,技术含量更高、市场价值更高、权利状态更加稳定的发明专利占比不断提升。”梁心新表示。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9.2万件,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比重达到43.1%,较“十三五”末提高2.9个百分点。
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储备的不断增加,为加快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提供了重要动能和技术供给。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53.4万件,占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的比重保持在七成左右。
《征求意见稿》亦回应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
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研究员徐实认为,《征求意见稿》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强化新质生产力的制度供给。
“不再逐一列举优先审查的八大产业,将优先审查的重心聚焦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首次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纳入范围。这一修改确保了国家战略急需、地方发展关键的创新成果能够实现快速确权,从源头为提升专利布局的战略提供坚实制度基础与保障。”徐实说。
协同发力提升专利质量
专利质量是体现创新水平的重要指标,是专利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主旋律和硬任务。中国专利的含金量不断提升,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拥有一大批高价值核心专利。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排名升至第10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高质量发展的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我们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在政策优化、审查实务、行业治理等方面打好‘组合拳’,从申请端、代理端、审查端协同发力,推动专利质量稳步提升,全链条提质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说。
政策导向不断优化。芮文彪表示,“十四五”规划指标中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调整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强调专利的实用价值和技术含量。
审查质量不断提升。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加强发明专利创造性评价,开展实用新型专利明显创造性审查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明显区别审查,切实提高授权质量,发明专利审查结案准确率超过95%。
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持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更多有产业化前景的专利实现转移转化。支持产业链重点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协同创新,培育更多高质量原创专利和专利组合。
《征求意见稿》完善全流程管理体系,强化专利质量导向。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银平看来,最根本的变革在于从“程序加速”到“质量筛选”的转变。现行《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核心逻辑在于为符合特定情形的专利申请开辟“快速通道”,关注点侧重于审查周期的缩短。而《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审查”从单纯的“程序便利”升级为“对高质量发明的筛选与激励”,实现了程序法规则与专利法实体价值目标的深度契合。
“专利制度的核心在于保护‘真正的发明创造’,《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增设‘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明确的转化运用前景’之要求,正是对此核心的回应。”吕银平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创造,不仅需要在技术层面具备专利法所要求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更需在法律层面证明其具备市场化的潜力与价值,从而在程序入口处即实现对低质量、低价值申请的初步过滤。
保护创新成果优先审查
专利审查是专利保护的源头。
“十四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开展三种专利申请优先审查72万余件,一批高质量创新成果通过优先审查得到了及时有效保护。
《征求意见稿》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针对创新主体加快专利审查授权确权工作的合理诉求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结合新形势调整适用条件,突出国家需求;完善全流程管理体系,强化质量导向;优化操作程序和标准,提升用户体验。
徐实表示,《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专利优先审查从“速度优先”向“优案优审”转变。通过设置准入“双门槛”,明确申请项目须同时具备重要创新价值和明确转化运用前景,且实施程度达到产业化水平。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征求意见稿》通过压缩审查时效、规范审理流程,并引入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审查效率与公信力。
“为体现优先特点,《征求意见稿》将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由原来的2个月缩短至1个月,申请人的延期答复请求可能会直接终止优先审查程序。”赵精武表示,这一改变在程序上极大提升了专利审查的周转率,更是对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的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显著减少低质量、粗制滥造的申请文件进入优先通道,保障了审查结论的精准与严谨。
此外,《征求意见稿》引入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明确对提交虚假材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请求人或代理机构,实施一年内不予受理优先审查请求的严厉惩戒。
吕银平告诉记者,“一年禁入期”对依赖优先审查进行快速市场布局的企业和以高效服务为竞争力的代理机构而言,意味着重大的商业利益损失与声誉损害。“这种与信用直接挂钩的资格罚,威慑力远大于单纯的经济处罚,能有效遏制‘重速度、轻质量’乃至弄虚作假的申请冲动,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吕银平说。
“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为法律红线,有助于保障审查资源的公平分配,让真正的高质量创新者享受制度红利。”赵精武说。
《征求意见稿》各项措施相互联动,旨在塑造优胜劣汰的专利申请生态。高质量申请将更顺畅地获得快速授权,而低质量、不诚信的申请则将在准入、推荐、审查乃至事后惩戒中处处受限。吕银平认为,“这最终将推动整个创新体系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向着更加注重实质价值与长期信誉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