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起东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3月17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王天瑞介绍,《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消防工作八个方面的重大转变:
消防工作地方事权的重大转变。细化属地消防工作责任,为地方加强消防工作留足自主空间。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充实基层专业消防力量;健全由地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将消防职责细化到内设机构,明确专门的消防力量。
消防安全与源头管控的重大改变。履行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依法严格审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办和运营。
消防监管理念的重大改变。实施单位消防标识化管理,推动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推进非现场消防监管。
消防站执勤模式的重大转变。实施“防消一体”,消防救援站同时承担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工作,依法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的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
消防监督执法的重大改变。实行差异化消防监管,根据单位场所风险等级确定消防安全防范重点,对高风险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消防专业力量布局的重大改变。实施城市消防力量下派乡镇,统筹调度基层多元力量共同开展消防工作。
消防宣传导向的重大改变。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开展重点人群实操实训,普及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责任追究理念的重大转变。鲜明地提出了尽职免责的要求,为一线执法人员撑腰鼓劲,避免出现去检查担责,该去检查而不去检查反而没责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