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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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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法制日报

公告专栏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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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专栏
  2026年3月18日
  (2026)粤0606民催3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鸿兄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江村支行支票(号码:3140443078776672;出票金额:33735元;出票人:佛山市佰利泽成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佛山市顺德区鸿兄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6年4月3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蒋娟:本院受理刘可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863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杭州星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项哲明与杭州星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11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新部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现你单位工伤职工商玉明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材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中心于2026年2月28日作出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建煜新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现你单位工伤职工王彦雄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材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中心于2026年2月28日作出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袁晓晓:由于你侵权,现吴美蓉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材料,现向你公告送达我中心于2026年2月28日作出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市美汇亿嘉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现你单位工伤职工朱振友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材料,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中心于2026年2月28日作出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张习艺:申请人嘉兴企鹅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5月18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苏州峰盛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淮安润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后,有关仲裁文书等材料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6年4月24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公司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董汉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被申请人闫俊辉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李篷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592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电话:0310-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苗红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被申请人郑宝礼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李篷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593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电话:0310-3084515)。
邯郸仲裁委员会
  本委于2026年1月30日刊登的(2025)邯仲案字第0067号公告中,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应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新国际支行”。特此更正。
邯郸仲裁委员会
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691号],由仲裁员娄培贞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4月20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A厅开庭仲裁。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国华:本会受理的江苏卉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1324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龙祥国际旅行社(苏州)有限公司、甘肃启顺陇盛源养殖有限公司、陇上浙只羊(陇南)牧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吴长华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22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汪宇、田甜:本会受理的陈雪兵和你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74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太仓龙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徐州九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你方及苏州良浦天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986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市山水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梁伟伟和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0033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成林冲、南通梓宇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涵木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215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海赛人工智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十源鲤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989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东营海平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市骐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宋长发与你方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东仲字第31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四川其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与你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15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卡提玛·特列吾汗(居民身份证号码:42011619891003****):本会于2026年1月21日受理了申请人湖北万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黄仲案字第016号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陈四清:本会受理黄成栋与你、九江同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孝仲裁〔2026〕005号仲裁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证据材料并选定仲裁员。本案于2026年5月7日9时在本会(地点: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1楼105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孝感仲裁委员会
李兵: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克春与你建筑工程劳务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265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定于2026年4月27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冬妮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4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童程童美编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京华城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谢佳佳、陈欣茹、陈昌、束皓、吴润泽、黄耀霞、陈瑶、王菠、吴冬妮、莫镕豪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25、426、433、434、435、436、437、438、444、51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已亥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吴淑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92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浙1081民催5号 申请人江阴千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2191505、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高诚洁具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6)浙1081民催6号 申请人新疆新蓝卉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2048906、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路桥骏隆运输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6)浙1081民催7号 申请人浙江天磊建设有限公司因遗失台州银行温岭太平支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3375 22257411、金额为42000元、收款人为兰溪市鑫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银行本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6)浙1081民催8号 申请人杭州翌程贸易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2059498、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沃特水处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刘政麟、李旭、陈会: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313号、315号、316号案申请人商丘市豫立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30分、上午10时30分、上午11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监察公告
鄂托克旗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你公司未核定王世宝2020年7月至2023年12月参加养老保险一案,因目前该公司注册地址无人值守且无法联系到法人王清英。现依法向鄂托克旗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送达鄂人社监[2026]第25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你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之前进行核定社保业务。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巧兰、常冰:执行异议申请人孙晓玲现申请对本院(2016)皖0304执239号执行一案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1日10时至4月12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田庄村1幢的不动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骆鹏飞、谢梦锦: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0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尹肖肖、镇江尹肖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千尊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金陵、邹国祥、俞兴忠:本院受理鲁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0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保山小牛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梦思诉你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费用16364元;2.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耿潜: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229号申请人曹斌与被申请人山西卡乃驰壹加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耿潜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并仲裁字第022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灿诉你公司及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1706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裁决书的起诉、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东万蚁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玉凤诉你公司山东万蚁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1641-1、1641-2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书的起诉、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华孚置业有限公司、韩军起、张怡媛: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26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26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华诺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丹东华孚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华信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韩勇起、韩军起、张怡媛: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25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25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丹东华孚九里原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少利、张怡媛: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2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24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丹东华孚上城梦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华孚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怡祥、张怡媛: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23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23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丹东华孚上城梦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华孚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怡祥、张怡媛、丛若瀚: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22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22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丹东华诺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崇利、王群、张怡媛、丛若瀚: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21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21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丹东隆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丹东尚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丹东华孚九里原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华孚上城梦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华孚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子越实业有限公司、杜功媛:本会受理[2025]丹仲字第118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丹仲字第118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丹东仲裁委员会
湖北峰建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天九诉你们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170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大楼6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书的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嘉佳(女,居民身份证号码:460200******193366):本委受理你与海南朝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案字〔2025〕第45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大楼6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书的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大连君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大房金稽催字【2026】0401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佳洋木制品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开稽决字【2026】04010号)。自2012年7月至2019年5月合计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24368.3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深视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大房金高稽决字【2026】04005号)。自2023年8月至2024年11月合计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10061.80元。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补缴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公告期满6个月内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改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决定书

大房金庄稽决字【2026】04003号
当事人:庄河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郭发志,联系电话:15084279999,住所地: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我中心于2026年1月8日对你单位欠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20年11月至2025年8月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总计22562.40元,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中心于2026年2月12日向你单位下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通知书》(大房金庄稽通字【2026】0400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但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现我中心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我中心补缴上述住房公积金。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书,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附:《住房公积金欠(少)缴明细表》。联系人:杜雨亭、陈涛,联系电话:89708388,地址:大连庄河市昌盛街377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你单位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加州洋房小区西南方、中华西路消防队西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建设2处建筑物,且违法状态持续至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2处违法建筑物于7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决定,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大连洪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名贵山庄天河路96号楼1单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中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大连胜通房屋开发公司:2023年4月24日,我局发现你单位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源街12号2单元101、102墙体开门,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高2.1米,宽1.2米,面积为2.52平方米。我局已于2025年8月5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辽(02)(04)综执处决字[2025]32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发出催告书,请你单位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 告
  黄文广(男,1949年8月10日出生)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3民初22239号民事判决,应向冯拾(1927年8月15日出生)、麦月和(1929年3月22日出生)支付继承房屋补偿款954,379.75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柒角伍分)。因二人下落不明,黄文广于2026年2月12日将款项提存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请冯拾、麦月和或其合法继承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持身份证明、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继承权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的确权文件到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领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上述提存款从提存之日起5年内无人认领将被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借款/担保合同约定,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承债主体,在我行贷款已逾期,经我行催收仍未清偿。现依法公告催收,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一、逾期债务明细
  1.借款人:本溪环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3081145657K,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9100000031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1,0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3,779,322.77元,合计:¥14,779,322.77元,逾期日期:2022年9月8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本溪满族自治县玉供贸易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2.借款人:本溪盛枫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23963922300,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9090000046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1,0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3,779,324.20元,合计:¥14,779,324.20元,逾期日期:2022年9月8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万针堂商贸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3.借款人:本溪新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2MA0QFNU499,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9100000046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1,0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6,495,058.07元,合计:¥17,495,058.07元,逾期日期:2022年9月9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本溪市鸿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4.借款人:本溪市万零艾斯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DKPPXU,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9100000045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1,0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3,559,660.08元,合计:¥14,559,660.08元,逾期日期:2022年9月9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源信科技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5.借款人:本溪共创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3318695578M,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0年流贷字第202010150000043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0,999,999.55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4,483,608.76元,合计:¥15,483,608.31元,逾期日期:2021年10月15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百林恒商贸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6.借款人:本溪嘉通宝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FFFL04,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0年流贷字第202012020000008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0,999,998.98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4,392,506.58元,合计:¥15,392,505.56元,逾期日期:2021年12月3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宏联发商贸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7.借款人:本溪满族自治县玉供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21092717649R,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5280000044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22,0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4,739,618.04元,合计:¥36,739,618.04元,逾期日期:2022年5月27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宏信诚商贸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8.借款人:本溪市鸿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2590928270A,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8310000059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3,0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8,689,850.00元,合计:¥21,689,850.00元,逾期日期:2022年8月30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泰珂祥商贸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9.借款人:本溪浩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UMPRC2T,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3年流贷字第202212290000017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9,8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865,402.78元,合计:¥11,665,402.78元,逾期日期:2024年2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沈阳诺臻科技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李晞翘妍。
  10.借款人:本溪市一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2068330890F,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0170000930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0,259,999.67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7,522,690.83元,合计:¥17,782,690.50元,逾期日期:2021年10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1.借款人:本溪乾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F8AX87,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6180000040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22,122,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3,254,838.74元,合计:¥35,376,838.74元,逾期日期:2022年7月4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2.借款人:本溪博汭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2MA0QCY5P56,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1年流贷字第202108310000071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9,45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1,411,120.50元,合计:¥30,861,120.50元,逾期日期:2022年9月14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3.借款人:本溪希尔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210994973865,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0年流贷字第202001150000007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9,5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3,808,479.18元,合计:¥13,308,479.18元,逾期日期:2022年1月14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李晞翘妍。
  14.借款人:本溪地威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215909294760,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0年流贷字第202001100000064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2,09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4,846,830.15元,合计:¥16,936,830.15元,逾期日期:2022年1月14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李晞翘妍。
  15.借款人:本溪中汇盛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0951890527,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0170000625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0,999,999.5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8,064,752.63元,合计:¥19,064,752.13元,逾期日期:2021年10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6.借款人:本溪市云商之家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DMWY3D,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0250000782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8,579,999.46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6,281,118.52元,合计:¥14,861,117.98元,逾期日期:2021年10月28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7.借款人:本溪市乐村淘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F2059D,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1060000448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9,65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7,049,180.25元,合计:¥16,699,180.25元,逾期日期:2021年11月1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8.借款人:本溪市亿隆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D5M64C,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1150000696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8,999,986.26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6,540,267.75元,合计:¥15,540,254.01元,逾期日期:2021年11月18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19.借款人:本溪巨鑫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EXBK0R,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1200000822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0,549,999.08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7,690,799.81元,合计:¥18,240,798.89元,逾期日期:2021年11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20.借款人:本溪市信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QD9C457,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19年流贷字第201911280000089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10,999,998.8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8,000,950.31元,合计:¥19,000,949.11元,逾期日期:2021年12月2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
  21.借款人:辽宁英波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564647408D,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3年流贷字第202302200000026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2,78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383,406.79元,合计:¥3,163,406.79元,逾期日期:2025年2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李晞翘妍。
  22.借款人:辽宁英波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564647408D,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3年流贷字第202302170000035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9,798,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226,140.83元,合计:¥11,024,140.83元,逾期日期:2025年2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辽宁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李晞翘妍。
  23.借款人:本溪迅玛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3MA0XWKDA0E,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3年流贷字第202303060000031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9,900,000.00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746,338.18元,合计:¥11,646,338.18元,逾期日期:2024年3月8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李晞翘妍。
  24.借款人:辽宁裕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MA0XL6FW5E,合同编号:沈本农商银2023年流贷字第202302150000007号,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款本金:¥5,077,817.77元,截止到2026年3月16日欠息/罚息/复利:¥1,120,599.48元,合计:¥6,198,417.25元,逾期日期:2024年2月20日,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担保人:辽宁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大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溪希尔斯池典商务休闲有限公司、李光波、皮秀华、李晞翘妍。
  二、还款要求
  1.请立即至我行网点或通过官方渠道结清全部欠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逾期未履行,我行将依法采取:上报征信、财产保全、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三、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13942469326,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育才街20号。
  特此公告。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