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法治政府建设在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焕发生机、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核心目标,将法治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系统性、精准化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实践筑牢法治根基。 一、坚持法治引领改革,以职能转变激活治理效能 在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佳木斯市坚持改革于法有据、创新以法为基,有力推动政府职能向法治化、服务型转变,实现政府治理与市场活力的良性互动。 品牌建设成色更足。秉持自主创新与复制借鉴相结合的理念,围绕边疆区位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营商环境法治品牌。在跨境服务领域,创新建立中俄机构间不动产登记“跨国通办”机制,通过构建跨境执法协作规范、统一办事流程、健全信息共享体系,有效破解企业、群众跨境办事难题。在民生服务领域,率先建成“水气热综合性业务管理平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服务模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便利。 政府服务质效更优。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要求,系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市认领政务服务事项6.9万余项,认领率达100%。 监督管理水平更高。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在认领实施69项省级统筹“综合查一次”场景事项基础上,梳理实施12项市自筹场景事项,有效减少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同时,持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以法治刚性约束行政权力。 二、坚持法治保障民生,以依法行政增进民生福祉 法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佳木斯市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抓手,将法治精神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真正实现“法治为民、民生靠法”的良性循环。 持续强化立法为民。锚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推进《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时修订;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推动《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完善;着眼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促成《佳木斯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制定出台,使立法工作真正呼应民生需求。 持续强化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清理,有效清除影响法治实施的制度障碍。同时,建立健全“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动态清理机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结合,确保各项制度规定与法律法规同步更新。 持续强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构建清单化管理、程序化运行、法治化监督的决策机制,在全省率先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工作。 三、坚持法治严明责任,以公正执法彰显法治权威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佳木斯市坚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两手抓”,推动行政执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不断深化,实现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有机统一。 有序健全执法体系。深入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建立市级统筹、县级主导、乡镇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地职责边界,形成执法行为全流程监督闭环,有效解决执法监督碎片化问题。 有效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在12345热线增设“行政执法监督”模块,建立执法扰民问题动态监测机制。同时,创新推行“监督+服务”模式,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讲座和合规指导,精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有力化解行政争议。以制度化改革打通行政争议化解堵点,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建立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制,形成“复议监督+纪律监督”的法治化合力,有效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实现源头治理与权力监督的双向赋能。 四、坚持法治赋能治理,以共建共享筑牢平安根基 佳木斯市聚焦边疆城市特点,通过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普法宣教多维发力,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让尊法守法浸润基层土壤、学法用法成为社会风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精细化。高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资源,构建“线上+线下”“实体+网络”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矛盾化解多元化。统筹政法综治资源,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机制,构建“市、县、乡、村、网格”五级调解体系。全市规范建立1342个调解组织,“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普法宣传分众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全过程。同时,利用各类普法宣传日、宣传周,组织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今年,佳木斯市将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实践探索,以更高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不断凝聚法治共识、汇聚法治力量,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让法治成为佳木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佳木斯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