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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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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法制日报

惠州两级法院做实做细全链条实质解纷

日期: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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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两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结合《广东法院依法实质解纷工作方案》,制定《惠州法院依法实质解纷工作方案》,做实做细全链条实质解纷工作,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州、法治惠州。
推动司法力量下沉
  “我们不是不给钱,而是不能直接把钱发给工人,希望你们出面调解。”前不久,某供应链公司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求助,称有近百名劳动者多次讨薪,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惠城区法院立即联合区综治中心介入调处。经了解,得知这起纠纷中的91名劳动者均受雇于某实业公司,企业因经营业绩下滑,拖欠工人工资61万余元。工人虽多次讨薪,但实业公司均以上游企业未结款为由进行推诿,他们转而向上游的供应链公司表达诉求。供应链公司承认确有一笔款项应付给实业公司,但由于工人并非其直接雇请,因此不能给他们发工资,如果把钱转给实业公司,又担心实业公司挪作他用。
  为破解僵局,惠城区法院依托“法院+综治中心”联动解纷机制,组建由法官、人民调解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团队。经协商研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供应链公司代实业公司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该笔费用从应付实业公司的货款中折抵。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组织三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仅用25天“一揽子”化解91起新业态劳资纠纷。日前,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这批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惠城区法院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持续深化‘法院+综治中心’联动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据惠州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各基层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解纷资源,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综治中心入驻工作,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化解矛盾纠纷2300余件,调解结案2100余件。
  惠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四个强化”,全面提升基层服务效能。强化司法供给,各区县法院制定《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人民法庭不定期下沉镇(街道)综治中心挂点指导,努力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强化业务支持,选派人民调解员常驻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强化智慧赋能,通过“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及时流转信访案件,通过综治中心指挥调度平台动态跟踪案件进展,法官可在线参与综治中心发起的视频调解;强化宣传引导,在综治中心醒目位置摆放法院立案指引与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即可完成法律咨询、调解和立案等流程。
力促多元化解纠纷
  今年4月,惠阳区法院牵头召开物业服务纠纷协同化解协调会议,一组数据直指小区治理痛点:因对物业服务不满,业主集体投诉问题比较突出,物业服务纠纷呈增长趋势。惠阳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基层”多元协同机制,在此基础上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此类纠纷。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路径,推动矛盾纠纷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惠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惠东县法院探索推行“党建+”多元解纷模式,推动建立“党建引领+多方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
  大亚湾区法院联合惠州仲裁委员会,构建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衔接平台与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质效。
  龙门县法院积极探索“专业化、多元化、立体化”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在今年审结的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等家事案件中,调撤率近50%。
  惠阳区法院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在劳动关系领域构建集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法治保障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助推劳动争议化解驶入“快车道”。
  惠州中院积极打造“心调在诉前”工作品牌,探索推行“心理咨询+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吸纳退休法官、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等组建专职调解团队,运用“心调”工作法化解家事纠纷、涉未成年人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目标。
提升源头治理效能
  “大家注意,随意砍伐自家林地上的树木,也有可能违法……”今年8月15日,龙门县法院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联合县林业局、永汉镇人民政府,在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组织召开座谈会,结合破坏和污染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向林木经营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引导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这是龙门县法院全面加强源头治理,探索建立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的有力举措。一方面,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衔接配合,联合县林长办公室、县林业局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与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交流探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打造集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生态修复、多元解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服务平台。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建立龙门县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联合工作机制、制定《龙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方案》。
  做实做细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是惠阳区法院加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以来,该院持续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一是全面升级信访窗口,坚持来信来访全量登记,确保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便捷畅通。二是健全信访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常态化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三是落实首办责任制,确保群众诉求有人管、有回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惠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努力让更多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一方面,促进纠纷前端化解。与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3个单位建立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由基层法院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家事、住房、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专业调解室,在立案前开展司法释明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推动综治中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首选渠道。
  另一方面,抓实批量诉讼案件源头治理。惠城区法院落实惠州市金融司法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惠州市金融司法协同办事大厅实体化运作。今年以来,大厅共受理调解案件7152件,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化解信用卡纠纷2931件,从源头减少一批非正常批量诉讼案件。惠阳区法院推动设立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由惠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入驻,对全区22家金融机构拟进行诉讼的纠纷先行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该中心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874件。
  “惠州市两级法院建立集‘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疏导’于一体的‘立体化、全流程’司法释明体系,将其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努力实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目标。”惠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赖艳芳 刘江涛 陈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