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中敬 今年是我担任长茂中学法治副校长的第六年,每当开学时看到台下身穿迷彩服的孩子们青春洋溢的脸庞,心里总是涌上一股力量,在这面国旗下,我与这千颗心跳同频共振。 上了这么多年的法治课,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还记得,我有次上课正在讲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时,一位同学举手问我:“检察官老师,如果父母总说‘打孩子是家事’,该怎么办?”我则回答他:“‘家事’同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逾越雷池半步。你可以告诉爸爸妈妈,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有明文规定。” 课后,我怕这位同学真的遭受到家长的打骂,在询问后才知道,原来是在之前的课上听到我们讲“家庭教育已经上升到了国事”,在家里却听到家长们说“打孩子是家事”,产生了疑问。那一刻,我感到了欣慰,笑容满面地夸他问得好。 有一名女同学看完我们赠送给学校的《心灯》一书后,意识到家中近亲属对她实施的是性侵害行为,偷偷地将自己的经历放入“检察官信箱”,最后在法治副校长的协助下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还有一起校园欺凌案件,面对施暴者因年龄不足而无法处罚的困境,我并未退缩。我与同事们逐一走访学校及每个涉事孩子的家庭,深入摸底其在校表现和家庭状况,并联合公安机关实施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将法治课堂搬进班级……竭尽所能守护公正。 6年来,我们给自己的定位:不仅是普法者,我们要协助学校制定安全制度,为教师开设法治培训班,引入社工帮扶罪错学生……当我们在乡村学校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当未检同事用“惠泽未士”品牌浇灌校园法治意识,当“归巢”工程帮助80余名涉案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法治的根系早已在青春深处蔓延。 阳光浸透教学楼时,校长递来新聘书:“您让法律条文变成了童言童语。”想起在国旗下那片赤诚的注目礼,我忽然懂得:所谓履职,不过是俯身做一束微光。我们正在迷雾中点亮星火——不是雷霆万钧的利剑,而是拨开荫翳的、温热的晨光。 作者系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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