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中缝 刘超、任佳丽、司开生、哈密市启航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哈密市金鑫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市启明星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五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新2201民初5808号、(2025)新2201民初5774号、(2025)新2201民初5775号、(2025)新2201民初5804号、(2025)新2201民初578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石油基地石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刘超、任佳丽、赵新刚、哈密市启航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哈密市金鑫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市平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四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新2201民初6014号、(2025)新2201民初5998号、(2025)新2201民初6015号、(2025)号新2201民初599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石油基地石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舒其和与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案号:皖六霍劳人仲案(2025)173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组庭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现定于2025年12月15日9时在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1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莎莎、丁奎(张利秋)、王帅、陈文杰、陈雅茹、田雪、吕立柱、邹洁、敖立伟、杨华强、张宝钗、马新、白新阳、吕财、杨希浩、梁晓梅、高纯丽、倪汶燕、赵雪、王志华、李宗敏、曲仕禹、唐博、梁涛、蔺琳、谢横恒、李丽、崔巍、张育红、郭伟娟、刘秀英、王金霞、陈振洋、刘国琴、王强、刘平平、李金增、潘振东、康克全、沈蒙、刘梦杰、王伟、刘慧、陈海丽、王超、张青风、冯先波、曾美芳、赵现刚、刘杨:我委受理的申请人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公告送达张仲(2025)民裁字第127、141、142、143、144、145、146、147、150、151、152、153、154、155、159、167、168、170、172、175、176、178、181、183、186、187、188、189、190、196、198、199、200、201、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4、215、216、217、219、240、254上述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东台生创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因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催字〔2025〕第7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请你单位在接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依法支付职工工资34000元,其中杨科16000元、杨超18000元。另加付工资数额50%的赔偿金17000元,其中杨科8000元,杨超9000元。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浙0108民初11642号 李棒:本院受理原告宋孝明诉被告李棒、俞黎明、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反诉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5年12月25日9时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齐国庆、吴秀娟: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韩翠平、李庆和: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付国祥、小花: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王影、艾凤廷: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吴海英: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李景龙、李丽平: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魏宏君:本院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902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闵振刚:本院审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902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何文莹诉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继承人佟德林的继承人公告送达(2025)冀1022民初45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固安县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张振刚与裴爱文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张振刚将其对(2021)冀0283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裴爱文。现特公告通知债务人,迁安市天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裴爱文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迁安市天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向裴爱文履行(2021)冀0283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特此公告。 张振刚 裴爱文 2025年11月5日 公 告 2025年10月11日,申请人保利和乐(珠海)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处提出申请,称因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先后向申请人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冻结了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公司”)在申请人公司的应收账款,故将应归还给邦德公司的借款本金206.28万元在我处办理提存公证,该提存款已于2025年10月11日提存至我处提存专户。 具体领取事宜请相关权利人详询本处。 联系人:常田 联系电话:1897158794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355号铭丰大厦2501-2505号 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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