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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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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法制日报

改革开放后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上)

日期: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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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年,随着正常的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北京大学法律系因筹备充分,随即开始招生。当年计划招生60人(实际招生81人),学制4年,开学时间为1978年2月。在当年学校的专业简介上标明培养目标: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阶级斗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掌握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政法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能从事政法理论宣传、研究、教学和实际工作。法律系教学计划中的培养目标为:“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法律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法学研究和政法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可见,北京大学法律系在恢复招生以后,在相当程度上延续了1959年以来确定的培养目标,把培养法学研究型人才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从教学计划来看,1977级与1976级设置的课程大致相当,课程总数为22门。除形势教育、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经典著作选读、逻辑(选修)、汉语、体育、外语(第三学年选修)和学年论文等政治理论课和文化课外,专业课增加了资产阶级法学批判(38学时)和政法业务专题(38学时)。另外,要求学生第三学年去人民法院、第四学年去公安部门参加实践。为提高科研能力,要求第三学年写学年论文、第四学年写毕业论文。
  从后来学校对1977级文科学生的调查报告来看,老师对1977级学生反映较好,总体评价是:“1977级学生学习基础比较好,程度较齐,理解力较强,有潜力。学生入校后,学习积极性高……各系学生学习都很刻苦认真。不少学生,每天早上五点多起床,晚上十一至十二点睡觉。平常学生们一般不看电视。早饭、午休,甚至走路时都随身装着半导体收音机,戴上耳塞,听广播学外语。其中一些学生已经开始自学第二门外国语,个别学生同时自学三种外国语。各系1977级学生学习风气都较浓厚。”从第一学期考试、考查成绩来看,1977级学生“优、良占绝大多数,没有学习太困难的”。法律系也不例外,第一学期考试科目两门,共83人参加考试。其中国家与法的理论成绩为优的共23人,成绩为良的60人。中共党史的成绩为优的共64人,成绩为良的38人,成绩为中的仅4人。考查课外语全部及格。
  至此,北大法律系揭开了新篇章。
  1978年,法律系硕士点虽然还没有通过国务院批准,但已经作为试点开始招生,共招收17名硕士生。同时,北大法律系开始招收第二届本科生。197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计划招生数仍为60人(实际招生65人)。教学计划上与1977级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必修课增加了民事诉讼法(38学时)、刑事诉讼法(36学时)、国际私法(76学时)三门重要的专业课程。这说明,程序法重新受到了重视,但此时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还较为薄弱。另外,中国政治法律史、外国政治法律史两门课分解为中国国家与法律制度史(85学时)、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76学时)、外国国家与法律制度史(72学时)、西方政治思想史(76学时)4门课程,能够加大法律史的学时量,与北大法律系一贯重视“史论”的传统是分不开的,这也说明当时的北大法律系在史论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已经具有较为厚实的基础。同时,资产阶级法学批判、汉语改为选修课。另外,选修课中增加了环境保护法,这在全国的法学教育课程设置中都是较早的。
  1979年法律系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当年预计招生数为140人(实际招生180人)。从这一年开始,法律系设立国际法专业,教学计划分法律专业和国际法专业两类分别制订。法律专业的教学计划中,专业课程的学时数进一步调整,如中国国家与法律制度史从85学时增加到93学时,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从76学时增加到90学时,西方政治思想史从76学时增加到80学时,外国国家与法律制度史从72学时增加到76学时,刑事诉讼法从36学时增加到80学时,民事诉讼法从38学时增加到46学时。新开的专业必修课是经济法(102学时),必修课总数达到25门。新开的专业选修课有资产阶级民商法、资产阶级刑法、劳动法等,选修课总数6门。1979级国际法专业除时事政治、中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体育等与法律专业相同外,外国语的学时为82学时。
  从1980年起,法律系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抓好科研和教学管理方面。到1982年,北大法律系本科生、硕士生的教学计划已相对稳定,为此后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硕士点和博士点获得批准,也为科研和师资力量的储备、学科建设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科研方面,法律系开始为三级以上老教授配备助手,并着手组织以老教授为学术领导人的学科体系,吸取其特长以充实、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而法律系教师以中年教师为主,中年教师已成为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法律系正努力为中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希望他们能承担起振兴法律系的重任。对青年教师,则首先安排教学工作,使他们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经验。总之,要“保证教师六分之五的时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此时的北大法律系,老、中、青学者的搭配较为合理,可以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科研成果开始涌现,科研和教学都已走在全国法学界前列。北大法律系甩掉了笼罩多年的阴影,艰难地走出困境,已是轻装前进、朝气蓬勃、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对她来说,又一个黄金时期已经到来。
  (文章节选自李贵连、孙家红、李启成、俞江的《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04—2004)》(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