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中缝 刘志军:本院受理外力·库尔班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阿荣高娃: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县支行与被告阿荣高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刘翱:本院受理原告索南才仁与被告刘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告知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5)皖0304执恢228号 李法茂、段万翠、李明: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8月18日将被执行人李法茂名下号牌为苏GS1319的柳工牌汽车起重机提交委托评估,评估报告已出,评估结果为160900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评估结果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向本院提出异议的,本院将参考评估报告的结果确定上述财产的起拍价,进行司法拍卖。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刘国青: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353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刘国青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志诚天远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038号,申请人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志诚天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并仲裁字第103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秀英: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514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李秀英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海瑛: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516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海瑛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杨文志(男,460033******063879):本委受理你诉海南煜晟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30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王双:本机关已于2025年3月3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辽(02)(04)综执处决字[2025]9号,你在规定限期内未履行该决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发出催告书,请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清运案涉场地内所有建筑垃圾,恢复土地原状),缴纳罚款叁千元整。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可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或者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仲裁公告 辽宁昆泰药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的〔2025〕本仲裁字第17号裁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本溪仲裁委员会 中农卓桦(河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5)第103号案申请人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你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5)第103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罚款催缴通知书 儋州综执催缴字〔2025〕第14号 莫山云(身份证号:432923********101X):本机关于2025年3月12日发出儋州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3月27日前将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缴至儋州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账户(持该决定书到那大镇东坡路63号(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便民服务中心)处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纳罚款)。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单位)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人:彭智强 联系电话:0898-23320779,13337532051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号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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